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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郎浩俊关于加快各村整建制农转非实现梨园地区城市化的
发布时间:2019-01-03     信息来源:区政协

关于加快各村整建制农转非推进梨园地区

城市化的建议

工商联界郎浩俊

201812月)

梨园镇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南部,承载居住、文化旅游、商业商务的重要功能。截止到2017年底,全镇旧村改造已基本完成,城市发展和百姓生产、生活进入全新阶段。但是,梨园镇进入城市化完善阶段后,矛盾问题开始集中显现,特别是“农转非”问题,受到了上至区委、区政府,下至各村百姓的普遍关注。作为一名区政协委员,同时也是一名村级党支部书记,我认为实现梨园镇各村整建制农转非对副中心建设至关重要,建议区政府加快推进。下面,我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梨园镇农转非工作进展情况

区五届人代会期间,政府报告中有2次提到完成梨园镇农转非工作。最近一次是2015113日区五届五次人代会上,区政府报告提出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历史遗留的转非问题,推动梨园镇率先实现整体城市化”的工作任务。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引起了梨园镇党员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当时,我镇有农业人口9000余人,经过区、镇共同努力先后完成了农转非4900人,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镇农业户籍人口4425人(含镇域外迁入农业户籍1151人)。农业户籍中有劳动力2064人,超过劳动力年龄的2130人,16岁以下的231人。全镇有8个村基本实现农转非,其余18个村存在较多农业人口。

二、梨园镇集体土地情况

梨园为通州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域内中市属单位、部队和区级单位用地,文化旅游区用地,开发小区用地,学校、医院、道路等基础和服务设施用地,梨园都积极支持,始终保持较低征地费用。有的还没有征为国有土地,如:魏家坟村先后拿出80余亩土地,用于镇中心小学、幼儿园、镇政府配套、外环路建设,这些土地目前都没有完成征为国有。

梨园镇由原来的24.87平方公里,变为现在的19.87平方公里。除已征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外,村集体目前可用土地仅存4120亩,其中农用地3031.68亩,未利用土地1088.32亩。在未完全实现转非的18个村中,除大稿、魏家坟、小稿、小街一、小街三、东小马6个村外,其余12个村基本没有农用地,存在没有农业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特殊情况。

三、梨园镇各村百姓对农转非的意见建议

1.各村百姓对区政府推进农转非实现城市化充满期待。以魏家坟村为例,村民见到我总是询问区里、镇里什么时候落实工作,其它各村也是如此。我们梨园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到的社情民意也是集中在这一问题上,在区两会上每次都提出建议。

2.近两年来已经多次出现群众上访反应农转非问题的情况。目前,梨园镇有18个村没有实现全部转非安置,纳入社会保障的与没有纳入社会保障的,在养老金和医药费报销上存在较大差异,特别在已没有土地的村,存在稳定方面的隐患。由于地区生活成本提高、拆迁拆违引发的矛盾等,在今年10月份,就有小街一、三两个村60余人,先后多次到镇政府上访。在副中心建设中,我们应同时关注转非安置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活问题和社会问题。

四、工作建议

1.建议随副中心行政区域调整推进整建制农转非。目前,全区正在进行新的行政区域规划划分,梨园在本次行政区域规划的范围之内。统筹解决梨园镇农转非问题,将劳动力和老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彻底实现人的城市化,消除百姓后顾之忧,是副中心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对于像魏家坟这类的村,没有农用地或人均低于0.5亩地,只有依靠行政区划调整才能解决转非安置问题。只有依靠政府整建制农转非,筹措资金,才能稳妥完成转非安置。

2.积极通过开发项目推进整建制农转非。对有一定数量集体土地的村,可以结合城市项目建设实现转非安置。比如:我镇的“森林公园项目”。可参照文化旅游区经验,力争采取“土地补偿+为人员安置费”的方式,有效利用资金,统筹推进全村整建制农转非。根据市政府148号令(《北京市建设征地安置办法》),及时进行转非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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