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协会议 > 提案信息 > 2018优秀提案 > 委员提案  > 正文
001曹恒永等2人关于通州区非公企业疏解工作政策引导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01-03     信息来源:区政协

001

案由:关于加强通州区非公企业疏解工作政策引导的提案

提案人:曹恒永

附议人:张东明

拟建议承办单位:通州区经信委、通州区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单位:通州区工商联合会御德金同益集团有限公司

Email:bjtongyi@163.com

  :13901050786

  :60528675

提交日期:20171118

问题及分析: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过程中,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退出中低端产业成为通州区的重要任务。随着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深入,非公企业疏解工作也越来越细化。

为了给疏解企业做好服务,通州区政府主管部门主动的为疏解企业寻求对接疏解承接地。不仅与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江苏等省市的多个市县建立了联系,对达成意向集中的企业和地区,还专门组织企业‘抱团’对接,并协调做好选址、治谈、建设、投产等工作。同时通州区还积极搭建了“通州区产业转移企业联盟”等企业疏解转移工作平台,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转移企业和承接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精准对接,加快疏解转移工作步伐。

为鼓励企业退出,北京市及通州区还制定了奖励政策:对于规模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调整退出企业,按照资源节约量和污染物减排量,可申报市级奖励资金。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公企业疏解之后相关监管政策的不完善

通州区在企业疏解工作上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了选址,部分企业已经完成疏解,在新址正式投产。但是原址所遗留下来的厂房、设备等仍然具备再生产的能力。不排除某些企业自身或租用上述厂房、设备过行再生产,使得通州区产业疏解工作的本意无法彻底实现。

2、非公企业疏解之后补偿政策的不完善

非公企业疏解补偿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需要完善。首先是受疏解的企业目前没有特别明确的补偿标准。这些疏解的企业或多或少都曾经为通州区的建设做出过贡献。如今响应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积极外迁,除了获得奖励资金外,理应获得适当的补偿(如与原就业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如果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难免使得这些企业无法准确核算成本,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额外损失。其次是疏解补偿政策并未确定详细的资金到位时间。被疏解的企业完成疏解工作后,由于没有确定的补偿资金到位时间,使得这些企业会对政府的补偿工作产生歧义,这样不但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也会使得被疏解的企业站到政府的对立面,不利于以后疏解工作的开展。

建议:

1、建议加强疏解工作的后期管理,加快出台有关后期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明确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使后期管理工作分工明确、有理有据。

2、建议制定疏解企业补偿标准细则,明确被疏解企业的补偿标准,同时还应确定补偿资金到位时间表。使被疏解企业对整个补偿工作基本满足,从而有利于疏解工作的进行。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7121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州区政协 电子邮件:zhxbwmk@bjtzh.gov.cn
技术支持:北京市通州区信息中心 京ICP备 0503167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1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