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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志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失信被罚

时间:2021-02-24 13:54:41   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局

当事人名称:北京志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102386741P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邵志元

处罚事由:污水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处罚情况: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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