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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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于家务回族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范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收到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处理并答复13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把好关、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相关责任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研判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确保责任到人、公开信息权威有效。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链接有效,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受理、答复、归档等办理程序,确保答复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答复内容不规范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确保相关要求在答复过程中落实到位,答复格式规范。

二是政务新媒体工作中微信公众号出现错敏信息的问题。坚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深入落实上级指导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好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内容的审核,避免错敏字出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于家务回族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