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永乐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民政救助、行政执法、街乡镇动态等政府信息,确保公众能够获取到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我镇已建立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机制。今年我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对每一起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处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信息申请,及时、准确提供所需信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信息,也依法向申请人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同时,我们还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及各方面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响应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把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我镇坚持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遵照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平台信息

(四)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

我镇今年进一步鼓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同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强化实操技能,不断深化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五)严格履行监督保障职能

今年我镇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在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对信息公开申请回复内容进行审查;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相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向上反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存在进一步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我镇今年依申请公开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但答复效率仍待提高。二是部门主动公开意识有所提升,但部门间的信息公开协作配合机制仍待优化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2025年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优化流程,缩短处理时间对现有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并去除不必要的环节,简化审批流程。设置专人专岗负责集中接收、处理和答复申请,提高处理的专业性和效率。

2. 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定期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其对信息的敏感度、理解力和处理能力。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相关领域的研讨会、交流会,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制定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表,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问题。

4. 完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如工作群等,方便各部门之间的即时沟通和协作。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反馈机制,鼓励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5. 强化监督和考核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对表现优异、积极响应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扬与奖励。对协作不力、配合不积极的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的持续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