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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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区国动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各项任务,结合我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此外,依照我信息公开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专人负责制,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流程进行把关、审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使用信息公开相关平台。建立定期内容更新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领导信息等公开目录的内容,注重时效,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履行好信息公开应尽之责,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应有的作用。

3、进一步规范国动办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答复标准,加强解释说明,完善申请与咨询等信息处理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各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一,对部分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复要求把握不够准。如: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复议前置问题,需要按新要求答复。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重点工作及主要业务进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充实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培训、及时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整体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