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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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区信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

始终秉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在通州区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对机构设置及各科室主要职责进行更新,及时更新党组领导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积极开拓新政务公开渠道,响应北京市信访办号召,通过今日头条积极发布信息转发政府、官媒等新闻及政策性文章,让民众了解区情、法律法规及政策,达到宣传教育和减少信访舆情的目的。

(三)依申请公开

2024年,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7人次,主要为恒远鑫达投资受损群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人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我办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将来信原路寄回并附《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明确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有效排除泄密隐患和风险,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将信访工作有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加强对今日头条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和维护,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六)监督保障

区信访办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推进,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7

0

0

0

0

0

3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5

0

0

0

0

0

3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7

0

0

0

0

0

3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类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大,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区信访办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