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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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州区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信息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等重点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发力推进决策公开,在制订《北京市通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从严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开工作,从严规范和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流程确保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限、按标准、高质量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2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认真、富有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认真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延伸公开深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tz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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