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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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区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能,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专业性。

(一)组织领导

金融办认真落实北京市通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级落实。

(二)主动公开

2023年公开部门动态信息45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3篇按法定要求,主动公开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预算决算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5件自然人申请,方式均为邮寄申请,已按照规定在期限内答复完毕,上年结转为0件。

(四)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区金融办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本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附件下载:北京市通州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