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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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通州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发展建设和国资监管、国企发展改革,扎实推进国资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州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夯实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对照新条例的新要求,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稳妥做好衔接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确保新条例在工作中的有效运用。

二是加强工作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工作,优化制度建设完善办法方案发掘信息资源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平台管理,及时调整更新优化专栏、内容、系统;创新工作方式,对照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和相关条款,持续抓好工作落实规范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标准,完善申请与咨询等信息处理机制。

三是加强工作目标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提高工作标准要求和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督查、考核、评比、跟踪问效等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发布准确。

2021年,区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收到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按要求按时予以答复和登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区国资委虽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还待有力发掘,信息公开全面性需加强;二是工作主动性、创造性还不够,对部分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复要求把握不够准,政务公开全面综合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更全面、更系统的培训,对相关业务掌握熟练程度不够。

下一步,区国资委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制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丰富内容、创新方式、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着力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确保公开信息工作的全面性、多样性、安全性和系统性,对照清单涉及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工作梳理总结,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依法依规工作水平,做好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准确性、及时性。三是着力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审核发布机制,充分保障信息内容安全、来源可靠,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技术平台和资源,发挥平台资源作用和优势,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收费标准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