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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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州区司法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北京通州”(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5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56549;电子邮箱:sfjbangongshi@bjtzh.gov.cn)。

2021年,通州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部署为统领,结合通州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满足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使广大民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管理,明确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21年度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9条。在区政府官网“行政复议公开”栏目,及时公布复议决定28件、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报告2篇、典型案例1篇。在“北京通州”网站对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咨询电话等进行了公开。另外,我局依托京通司法“法治通州”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的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共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要求严把政府信息审核关,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三级审核后对外发布,从源头上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进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京通司法“法治通州”微信公众号。

(六)加强监督保障与教育培训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管理,明确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通州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事项大部分为工作动态,内容简单,缺乏群众最关心问题的信息公布;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加之事务性工作繁多,导致更新政务信息不够及时最新信息不能够在最快时限内公开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一是努力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提高公开的范围和质量,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传播社会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