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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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做到政务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管理,完善系统架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本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业务动态类为主,涵盖全局业务工作及相关动态,使群众可以更详细的了解本局工作情况。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 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各科室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项讨论等形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发挥通州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公开发布平台,积极向通州八大游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报送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保密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健全。同时,宣传力度不够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高。下一步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2、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下一步切实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梳理本局各科室产生的政府信息,全面提高公开数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3、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方式还有待完善。下一步要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文化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