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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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申请情况。政务服务局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申请内容为“请求公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表

二是答复情况。政务服务局2021年收到的1件申请,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政务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规范细化工作任务。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一是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有力有效。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公开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重点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二是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及时到位,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数量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附件:2021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