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9号;邮编:101101;联系电话:010-81539318)。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北京市通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严格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细化公开内容,摸索总结工作经验,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依法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5%;法规文件类信息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39%;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行政职责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业务动态类信息1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5%。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6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3条。
(二)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通过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于2017年12月8日公开了通州区2018年度预算,2018年9月3日公开了通州区2017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在做好区本级预决算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得到全面加强。
2.推进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开
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实时更新有关项目数据,动态反映项目变动情况。
3.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20%;以信函形式申请8件,占总数的80%。
2.答复情况
全年收到的10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9件,全部按期答复,1件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时限规定在2019年进行答复。已经答复的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基本取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完整,细化程度不足,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我们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专项检查机制,将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检查范围,在预、决算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结果报告,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
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9年3月
通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8 年度) |
||
|
|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6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