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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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通州区民政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通州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通州区民政局版块栏目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tzq11L006/tzbm_index.shtml)。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231;传真:010-6955277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8年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通过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篇,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6%;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6%;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包括财务公开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5.63%;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2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互联网

我局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2018年度在专栏下设机构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能、业务动态等子栏目上传发布各类信息共142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通过通州民政信息网发布信息81条。11月,根据通州区统一部署,开展“一区一网”资源整合,通州区民政信息网于12月正式关闭,相关栏目内容整合进通州区人民政务官方网站,并开辟“捐赠救助”专栏发布民政重点信息。

2、信息申请受理点

在民政局综合办公室设立了专门的申请受理点,地址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咨询电话69546231,传真69552770。同时,通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已在互联网全面公开,信息目录、内容均可通过通州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查询。

3、新闻媒体

通过制作展板、印发手册、电视新闻、报刊杂志等多渠道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协调通州电视台、《通州时讯》报社记者对我区民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与《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北京日报》、《北京社区报》、《京郊日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通州时讯》、通州电视台、通州区政务门户网及北京民政信息网等新闻媒体的信息编辑报送工作,及时报道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业、民生民情等问题。电视媒体发布新闻66条,报刊刊登新闻201篇。

4、政务微博

在新浪微博中开通官方微博账号“@北京通州民政”,2018年,发布微博72条。微博及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展示,丰富了对外宣传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8年,共接到申请2件,均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办结。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8年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8年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区民政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继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大力融合新媒体,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逐年改进工作措施,逐步强化工作水平。在上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公开内容充实、申请处理流程规范化、建设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责任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关注度高、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及社会民生保障的热点问题为政务信息报送点,继续加强行政法规类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化。

(三)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运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第一时间查询到及时、高效的高质量信息。

附表:通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通州区民政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0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3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43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7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