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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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至2017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7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553)。

一、概述

1.根据《条例》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上建立了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2.政务公开情况

机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所属机构)公开完整,并对领导简介等部分内容做了及时的补充及修改。

发展规划,包括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6年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组织召开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会等内容。

办事指南,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投诉举报等。

双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3.落实《通州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通州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认真完成我委对应任务。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区发改委坚持项目进展主动公开,一事一公开,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区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tzhfgw.gov.cn/

通过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区发展改革委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区发展改革委设立了一处信息申请受理点,设在委办公室,并公布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区发展改革委接到信息公开申请38项。

(二)答复情况

我委2017年度答复情况有:依申请公开15条、非本机关5条、不存在15条、不予公开1条、补正中1条、部分公开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经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区发展改革委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件。

(二)行政诉讼

区发展改革委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2018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我委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对《条例》把握不到位的情况,如对政府信息的概念理解不够深入,在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是否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上把握不够明确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学习力度,严格遵照《条例》规定,按照公开制度,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在机关干部中,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了解、不重视的情况。下一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促使全委干部重视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大多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尤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更是件件涉及民生,因此要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快办理时效。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办理,让群众满意。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2月5

附件1:《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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