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在2017年度通州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通州区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61号;邮编:101149;联系电话:010-69543226;电子邮箱:tongzhou@bjtzh.gov.cn)。
一、通州区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2017年,共梳理出行政权力7+X清单共计1186项,其中,市区部门共同行使的行政职权1033项,仅区级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153项;责任清单按9+X事项,划分为11大类。通州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印发并在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使权力由封闭运行模式向公开透明转变,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对通州区“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和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拟保留86件,废止29件,并首次系统清理了区政府所属33个工作部门、11个乡镇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属各工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270件,拟保留236件,废止34件,以各乡镇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拟保留18件,废止7件。
2.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组织区内43家委办局、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的目标,在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栏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并公开查处结果和查处情况。
3.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将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首都科技条件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在区科委网站进行公开。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技术、人才、成果等高端创新要素汇集并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在区科委网站进行公开。
4.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同时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上公布了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招生人数,公开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和办理方式,并在区教委网站上做了链接。
5.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集中发布了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对社会办医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及时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并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
6.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加大了对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医养结合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信息和公开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信息,按年度公开慈善信托检查评估结果,对社会救助、社会捐赠、优抚安置、军休安置、社会福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重点进行了政策的公开和文件的解读。
7.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进行宣传,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加大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着重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姓就业”等专项服务的宣传公开工作。
8.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大类污染源监控信息,重点突出国家、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及全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在线比对检测结果。及时公开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河长名单、河长制监督电话、管理保护目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河湖保护情况;持续对供水水质进行信息公开。
9.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2017年4月1日,通州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开,事项涉及400条目录信息、2081项内容标准,覆盖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征收补偿、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等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保障领域,以清单为指引,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以清单为参照,方便群众监督。全区各委办局、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都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将职责权限、服务标准、工作纪律、办事程序、监督措施等通过上墙、上网等方式公之于众,实现“阳光作业”,方便群众办理。在个别窗口单位开展了网上业务办理、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便民措施,累计发布、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和服务事项近万条。
10.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制定了通州区政府公文属性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在报送文件初稿时,除了进行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外,还同步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从源头上解决了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根据《条例》及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公文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应确定为主动公开。
11.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同时运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对重点工程政策的实施做好监督工作。每年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建议和提案涉及通州区的办理结果(除涉密外),全文公开答复意见。在开展“以公开促落实”系列行动方面,通州区通过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定期公开、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公开。
12. 强化网站内容建设监管,突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开展全区26家政府网站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按照国办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标准每月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2017年在北京市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采取通过督查通知单以及约谈主管负责人的方式,加强问题整改,下半年全区网站在迎接国办抽查和市级政府网站检查中全部合格。
二、机构建设及组织培训工作情况
2017年,通州区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更好地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为具体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大力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通州区绩效考核。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乡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明确了各自单位的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并通过各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
通州区2017年结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66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68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达到150人,其中专职人员10人,兼职人员140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达到2万元。
通州区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一是举办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通州区依法履职与信息公开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从《条例》立法目的、政府信息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角度的方面全面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案例与实际情况,进行详尽细致说明,同时印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手册,便于工作人员更好地学习。两次培训共计800余人次参加。二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及时发现依法行政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全区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00条(累计达到787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1%;法规文件类信息6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8%;规划计划类信息25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7%;行政职责类信息9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8%;业务动态类信息795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4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区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5件。其中,当面申请235件,占总数的32.9%;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48件,占总数的6.7%;以信函形式申请432件,占总数的60.4%。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批复、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政策及补偿办法,环评结果、义务教育政策、行政执法结果等。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45.11%,申请规划计划类信息占20.34%,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34.55%。
2.答复情况
本区2017年收到的715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71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余5件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时限规定在2018年进行答复。已经答复的71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36件,占总数的33.24%
“不予公开”的43件,占总数6.06%。
“信息不存在”的121件,占总数的17.04%。
“非本机关掌握”的73件,占总数的10.28%。
“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补正”的39件,占总数的5.49%。
“非政府信息”的82件,占总数的11.55%
“涉及咨询事项”的53件,占总数的7.47%。
“已经移交档案馆”的63件,占总数的8.87%。
(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本区2017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2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1件,被依法纠错的1件。
2.行政诉讼
本区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案件3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7件,被依法纠错的12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申请工作数量大。2017年全年共受理715件申请,比2016年受理量上涨105%,内容复杂情况逐年增加;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好懂,政策解读工作确需加强;三是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8年,结合本区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积极开展如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落实,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对清单涉及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尽可能将群众确需知晓的政府信息化依申请公开为主动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拟出台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规范通州区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涉及民生等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开展。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全环节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工作建议,开展强效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依法依规的工作水平。
附表: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7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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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4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6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53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25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717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267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883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519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679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276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5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35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79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324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62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4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6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8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9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1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3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3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4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6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1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2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9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8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2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16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