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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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玉桥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http://zfxxgk.bjtzh.gov.cn/foreground.pr.prStaticForward.do)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玉桥街道党政办公室8158456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玉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信息公开室。2016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玉桥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玉桥街道总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无机构职能类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无行政职责类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18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

(二)公共查阅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玉桥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1、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室,并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辖区公众查阅信息。2、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录入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机构变化信息。3、编制本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向居民发放,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周到而细致的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玉桥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玉桥街道接到申请总数为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继续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玉桥街道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街道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2017年要注重加强街道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敏感性,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各类应公开的行政职责及业务动态信息。

2、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流程、执行依据等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将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高效运行。

3、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的梳理和完善,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审批等办理程序,更快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

一七年三月

附件:2016年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