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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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北京通州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29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区住建委办公室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我委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群众可以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站先后设置“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行政许可事项、行业管理、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9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通过住建委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委接到申请总数为219。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公开拆迁许可相关文件资料151件、申请公开房屋竣工验收相关信息38件、申请公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8件、其他内容申请22份。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1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信息45件,同意公开61件,部分公开10件,信息不存在81件,非本单位信息14件,补正申请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已实施。我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5件。

(二)行政诉讼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科室对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草案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7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及贯彻落实《规定》。继续抓好重点科室、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继续搞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各科室的重视程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质性效果。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认真做好通州住建委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