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0-09-10    来源: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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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zfxxgk.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9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268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体育局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区体育局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类汇总,按要求上传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通州区体育局办公室为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通州区体育局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州区体育局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业务动态类信息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5%。(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结合单位信息公开,编制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印制服务表格工作。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体育局申请总数为1件。(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区体育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二)行政诉讼区体育局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附件:通州区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通州区体育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