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全文包括2015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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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通州区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今年召开的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州被赋予市行政副中心的全新定位,担负起特殊的历史使命和重大历史责任,迎来了更为难得和有利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通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队伍素质,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提升便民服务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了公开工作的服务职能,统筹了信息公开、宣传解读、舆情引导、网站管理,突出解读回应。在《通州时讯》等新闻媒体和通州信息网、大运通州网、八通网和通州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刊发登载重要文件、重大政策稿件,向公众解惑释疑。
各单位信息实现集中公开。通过“通州信息网”政府网站设置专题,集中公开各部门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权力清单等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
加强便民服务网上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了“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示范文本、结果查询等服务。
(二)实施依申请公开报备工作机制
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方式,作为行政机关加强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重要手段,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个性问题工作建议制度和共性问题通报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个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对共性问题,向全区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针对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多、败诉率较高等问题,建立败诉案件相关的报备工作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研判。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对于多人就同一政府信息提出的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可以为公众知晓的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将该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三)加强网站整改,促进网站整合
扎实推进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12号)精神,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专项考评及政府网站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27号),推进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网站可用性、信息发布、互动回应、便民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和传播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对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进行普查,针对各部门达不到网站建设要求,督促其将自己原来的网站关停并转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目前,已经关停并转的部门网站共有9家,各部门网站以专栏的形式关停并转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公开了该单位的联系电话,展示了单位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及单位特色栏目等,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实施大气环境治理的公开。
严格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意见》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等10余个专项方案,初步建成包括环境应急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等5大板块在内的环保信息化系统,建立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考评机制,大气治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减煤换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全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同时对区域内50%的燃煤锅炉实现了清洁能源改造,经营性燃煤茶炉大灶全部取缔。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区域内平房燃煤基本实现优质煤替代,完成“煤改电”2118户。大力开展扬尘防治,全面征收扬尘排污费,全力推行绿色工地达标销账制度。严控机动车污染,淘汰老旧机动车1.4万辆,新增及更新一批清洁能源公交车。加速低端业态淘汰退出,完成北京造纸七厂等48家市级上账工业企业调整退出,清退500余家低端企业,关停8处低端市场,启动西海子市场升级改造和八里桥批发市场搬迁前期工作,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70余户,腾退土地150余亩。开展无证照经营和无证照餐饮专项治理,立案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733件、关停无证照餐饮单位1280家。
(二)开展城乡环境建设信息的公开。
实施了北运河、运潮减河健康绿道工程,完成1.4万亩平原地区造林任务及商务中心区路网绿化一期工程,实施屋顶绿化1.25万平方米,建设50个美丽乡村。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常态化机制,狠抓脏乱点治理,整治市、区两级环境脏乱点826处。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针对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和临街店铺超范围经营等开展专项整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1万余次。扎实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完成32个老旧小区环境提升、32座城区旱厕拆改、19个地埋式垃圾站升级改造及京哈铁路沿线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完成37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完成新华大街等16条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拆除违法户外广告2000余块,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三)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
立足市行政副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以避免交通拥堵、有效服务城市功能定位为主要目标,大力建设具有前瞻性的交通体系。高标准实施道路设施建设,东关大道、赵登禹大街、徐尹路二期等13条道路竣工通车,北环环隧具备开通条件,北关大道、朝阳北路东延二期等9条道路加快建设。翠屏南里街等3条微循环道路具备通车条件,物资学院东路等7条老旧街巷完成改造。新华北路跨通惠河桥竣工通车,北关大道跨通惠河桥全面完工,跨北运河桥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开展市行政副中心停车布局规划研究。新增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1条,开通微型公交线路12条。
(四)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编办的工作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通州区第一批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版。
对全区行政职权全面梳理, 3月23日,“通州区行政权力政务公开目录和便民服务公开目录”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此次行政权力公开涉及全区47个执法部门(区政府35个委办局,12个其他部门),共计10292项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370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84项,行政征收23,行政给付27项,行政强制139项,行政处罚8814项和其他职权825项,以及130项便民服务事项。为使每一项“权力清单”合法、全面、准确,还设置了16条子项。通过公开目录,让每一项行政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5月1日,全区57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全面公开,包括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执法主体113个,行政处罚职权8814项,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共1247部,其中法律166部、行政法规325部、地方性法规116部、部门规章509部、市政府规章131部,建起了边界清晰、层级分明的行政处罚体系。
按照《预算法》要求,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在政府预算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并首次公开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报表中相关支出科目明细程度细化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更加清晰。在部门预算方面,共有43个区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批复项目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等。在政府决算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决算报告、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并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的公开,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详实。在部门决算方面,全区共有42个区级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细化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在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方面,根据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要求,“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1至A-14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于5月26日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后,及时将以上预审结果在国土分局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主动公开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征地结案公示、土地出让结果、土地划拨结果公告、土地划拨公示、土地登记结果等政府信息。同时,将涉及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区)的相关信息及时在住建委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拆迁补偿资金到位证明、房屋拆迁公告及规划、土地部门的批准文件。
针对环境执法检查信息与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公开,均已在环保局官网首页公开,对应栏目为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征收公示、以及监测数据。2015年区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440项,验收210项。办理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6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8件。
对于人力社保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从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四个方面,认真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动态新闻、工作文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公开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例如:新增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等,优化了办事功能,充分利用了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发布与沟通交流。
推进建议和提案信息办理结果公开。2015年,共承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50件,其中市级23件,区本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327件,内容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事业与民生、综合经济及其他方面。按照“沾边就办,不推不拖”的原则,分别交由56家单位研究办理。参与协调相关承办单位面复代表和委员50多人次。按照区政府折子工程要求及办理办法相关规定,350件建议、提案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复完毕。
三、宣传解读回应情况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8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区住建委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设立委内专用电话,专人接听解释通州区购房新政,主动跟企业沟通,与市住建委协调。责成开发企业做好现行北京市限购政策及通州区购房新政的购房资格审核衔接工作,及时处理因购房资格审核引发的矛盾。督促符合上市条件的开发项目尽快办理销售审批,加强商品房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实时掌握市场动态走向,制定相应的措施引导商品房市场有序运行。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在售项目检查和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对明显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企业责令整改。
在热点回应以及网站互动方面,利用“文明通州”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文明随手拍”主题活动,号召微友挖掘身边文明故事、文明瞬间,反映身边生活陋习和不文明现象,征集对通州创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6月16日发布的北京地区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文明通州”作为唯一以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公众号政务微信公众平台首次进军排行榜前二十强。通过“文明通州”官方微博向广大市民发起文明上网倡议,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转发微博,向社会各界征集大家支持文明上网、承诺文明上网的微行动传递照片。微博话题共收到转发200余次,评论100余条,收到社会各界发来微行动传递照片300余张。举办“好人365”、“向国旗敬礼”等有关文明建设的微博微信活动,共接收转发、评论等微博互动5000余条次。
四、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以新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以“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为主要内容,建设并完善通州区政务网站群体系,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积极实现高起点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的工作目标,将通州区政府网站群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渠道、服务社会的平台、内外交流的桥梁和展示通州风采的窗口。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配备了完善的在线直播、在线访谈系统,在网络问政和在线直播栏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两个栏目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并正确引导舆论。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建设通州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建设通州区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公开目录专栏,公开通州区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在区政务网站群各分站中建设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单位政务信息。另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督查落实为契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首次将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同时纳入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五、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区通过“通州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9368条,其中2015年新增信息103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1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107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38%;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2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4%;新增行政职责类信息8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7%;新增业务动态类信息87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8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4389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区申请总数为1445件(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其中2015年新增依申请463件。已到答复期的463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34件,占总数的50.54%;“非本机关信息”120件,占总数的25.92%;“已主动公开”的51件,占总数的11.02%;“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总数的3.02%;“非政府信息”的8件,占总数的1.73% ;“不予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2.59%,“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的24件,占总数的5.18%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涉及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败诉3件;涉及通州区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9件,败诉8件。涉及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3件,败诉7件;涉及通州区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31件,败诉13件。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仍有较大空间。2016年,是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聚焦通州,加快通州规划建设的第一年。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将进一步研究推进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等重点信息的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以案例分析指导为抓手,强化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提示,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6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3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5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7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36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2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15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2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5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5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4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6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3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2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6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1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6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1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9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3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6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5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