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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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民政信息网(http://mzhj.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陈列馆路537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082;电子邮箱:tzhmzhj@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通过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篇,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9%;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1%;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20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5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互联网
我局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2014年度在专栏下设机构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能、业务动态等子栏目上传发布各类信息共218条。
2、信息申请受理点
设立了专门的申请受理点。同时,通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已在互联网全面公开,信息目录、内容均可通过通州政务门户网站查询。
3、新闻媒体
通过制作展板、印发手册、电视新闻、报刊杂志等多渠道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协调通州电视台、《通州时讯》报社记者对我区民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与《通州时讯》、《北京社区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通州电视台、通州区政务门户网及北京民政信息网等新闻媒体的信息编辑报送工作,及时报道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业、民生民情等问题。与通州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民政民生》专题节目12期,电视媒体发布新闻87条,报刊刊登新闻241篇。
4、政务微博
7月,在新浪微博中开通“北京通州民政”微博,截止2014年,该微博拥有粉丝34个,发布微博47条。微博及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展示,丰富了对外宣传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4年,共接到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4年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4年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逐年改进工作措施,逐步强化工作水平。在上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公开内容充实、申请处理流程规范化、建设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责任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关注度高、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及社会民生保障的热点问题为政务信息报送点,继续加强行政法规类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化。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细化信息报送网络格局,对各项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便于群众第一时间查询到及时、高效的高质量信息。
通州区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