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通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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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通州区民政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通州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民政信息网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焦王庄村陈列馆路537号;邮编:101100;联系电话:010-69546231;电子邮箱:tzhmzhj@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由于办公环境所致,后改为1个)。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通过通州区政府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通过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篇,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7%;法规文件类信息0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7%;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10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4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互联网

我局通过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2010年度在专栏下设机构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能、业务动态等子栏目上传发布各类信息共113条。

2、信息申请受理点

设立了专门的信息受理点。目前已将通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通州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制成便民手册,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3、新闻媒体

通过展板、电视、广播、报刊等多渠道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协调通州电视台、《通州时讯》报社记者对我区民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与《通州时讯》、《京郊日报》、《北京社区报》、《中国民政》、通州电视台、北京民政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及时报道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事业、民生民情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共接到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0年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0年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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