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1.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通州区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求助、咨询、批评、意见、建议;

2.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通州区各级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3.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通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大举措、政策、决策,以及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等的意见和建议。

二、领导信箱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以及信访三级终结、涉法涉诉事项;

2.已经通过领导信箱网络平台及各级信访部门予以明确答复的;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事项,来信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来信的;

4.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5.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6.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7.不属于通州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或无法通过本“领导信箱”处理程序进行解决的;

8.由数字或字母组成的无效信件;

9.谩骂、诽谤、人身攻击的信件。

以上不予受理范围通过领导信箱予以告知。

三、受理信件的答复

领导信箱答复分为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答复等方式。对于匿名来信或无联系方式的来信,将以留存的方式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写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不得发布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2.关于用户隐私,我们将采取技术手段保障写信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妥善保管系统产生的查询码,信件回复情况须通过查询码和联系电话进行查询。查询码丢失请使用忘记查询码功能进行找回。

3.写信人填写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发送的信件采用页面提交方式,内容需少于500字,如超出字数可添加附件进行说明。

4.对谩骂、诽谤、人身攻击的信件追究法律责任。

5.服务条款的修改,我们保留对本条款进行修改而不预先通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