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 : 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18-09-05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本区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本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通部队、中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本区审批类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

5、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组织拟订本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本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本区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本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限额以上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贯彻执行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8、承担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实施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本区建筑节能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的推广;负责本区散装水泥发展及监督管理。

9、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0、承担本区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本区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本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依据委托,负责具体实施本区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和本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本区私房政策。

11、负责拟订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委是通州区政府直属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度收入总计24965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63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8.0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  249583.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9.98%;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其他收入  56.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2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9657.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9605.81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15万元。在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 5608.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2.25%;项目支出243996.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75%;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357.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11%;节能环保支出11703.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城乡社区支出2152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8%;住房保障支出1438.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63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71.5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146.57万元,增长586.28%。其中:信访事务款149.53万元未包含在财政年初预算批复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 492.96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74.86万元,增长126.02%。其中:国土局划转人员的职业年金及养老险11.55万元、单位负担的职业年金83.34万元等未包含在年初预算批复中。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 258.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4.76 万元,增长1838.92 %。其中:233.89万元为医疗保险未包含在财政年初预算批复中。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1703.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703.30万元,增长100 %。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1703.30万元未包含在财政年初预算批复中。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152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12807.53万元,增长8562.06%。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重点工程资金、拆迁补偿等;“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88.62万元、279.51万元、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协管员工资、保障性住房抽测费、起重机械检测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438.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968.36万元,增长206.03%。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108万元、205.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社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款)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直管公房维修资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943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96.0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3.92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 19433 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7575 万元,增长945.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8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年初预算减少250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类)2017年度决算 792.7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22 万元,下降0.90%。其中:正常返退墙体材料。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86.0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3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1.11万元减少40.7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0批次、0人数,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0批次、0人数,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0.47万元减少30.47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0.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0.64万元减少10.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加油4.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8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5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914.0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职业年金缴费、补缴养老保险,以及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3495.90万元,其中:汽车10辆,161.9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203.0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此项目无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2个,涉及金额1811.22万元,占部门项目资金总额的49.04%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依照京建法【20175号文件精神,为健全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以农村居民自建为主,各区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居民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意愿,对通州区危旧房进行改造。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主要是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主要依靠区财政资金,其中四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屋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部分资金。2017年主要是对30户(四类对象22户,优抚对象8户)进行危房改造,且30户危房均为原址翻建,其中四类对象每户补助标准为6.75万元,22户共计148.5万元;优抚对象每户补助标准为8.1万元,8户共计64.8万元,补助资金共计213.3万元,其中区财政资金205.3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7.97万元。

()评价结论

通州区2017年度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危房改造专项经费项目综合得分86.12分,其中,项目决策13.25分,项目管理26.87分,项目绩效46.00分,通州区2017年度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危房改造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存在问题

1、项目顶层设计不够完善,缺少中长期发展规划。

2、部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

3、监理机构遴选方式有待完善,资金拨付及时性有待提高。

4、项目实施质量难以保证,监理机构发挥作用有限。

()建议

1、完善项目顶层规划与设计,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

2、完善项目绩效指标,提升效益指标细化量化程度。

3、进一步规范监理机构遴选过程,优化资金拨付方式。

4、完善监理和验收制度,提升项目完成质量。

附件:住建委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