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来源 : 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8-09-05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残联是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综合性、“亦官亦民”的社会事业团体。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市残联,区委区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会同立法及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指导和检查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3.负责管理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等群众性组织活动。

  4.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的信访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6.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的各项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7.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8.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扶贫工作。

  9.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普及残疾人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  

  10.为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推进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改造。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通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单列的通知》(通发[1994]39号),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机关内设 5 个部门,5 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文体部、组联维权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596.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96.1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3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59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5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5%;项目支出7484.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4.5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残疾人行政运行16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机关服务0.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残疾人康复16.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73.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2%;残疾人体育146.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433.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41%;住房公积金30.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958.0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4000.79万元,增加3957.22万元。增长98.91%。其中部分用于人员调资变动、增加残疾人购买服务项目、康复中心运行等。

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居家养老助残券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补贴经费、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等政策性项目中。总体目标为顺应首都和我区改革发展大局,跟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步伐,全面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无障碍建设、法治维权等多方面工作。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经济分类473.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9.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经费213.75万元。明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度决算417.43万元。其中“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款)2017年决算2.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5.93万元,“行政运行”(款)2017年度决算169.07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229.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决算25.8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2017年决算25.8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决算30.2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2017年决算30.23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7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4.96万元减少11.19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19万元,2016年决算数2.06万元,减少0.87万元,公务接待20次。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市残联及其他区县残联来我区进行工作考察、残疾人会议培训工作餐、区有关部门的检查调研等业务工作发生的招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5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2.9万元减少10.32万元,由于2017年减少了残疾人培训车辆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8万元。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29.36万元, 比上年增加45.95万元。主要原因:调资及人员变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总额增加296,377.01 元(通州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采购16台电脑、7台打印机、1台豆浆机、1台洗衣机、康复中心LED屏并接收财政票据中心拨付爱普生打印机一台)。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45.58万元,其中:汽车5122.6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财政局针对区残联的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两个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二、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7号)、《关于对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京残发〔200817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设立了“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项目,2017年申报项目预算280万元,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通州区14个残疾人温馨家园的基本运行和各项活动开展。

(二)     评价结论

“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项目综合得分76.90分,其中项目决策11.84分,项目管理23.11分,项目绩效41.95分,绩效评定级别为“良好”。需特别说明的是,截至评价日,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62.83%,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对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17247号)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70%需降档的要求,该项目绩效评定级别降至“一般”。

(三)     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不强,指标设置不够规范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产出质量指标较为笼统,无法有效衡量产出质量完成的优劣程度;环境效益指标归类不准确,指标内容与生态环境无直接关联性;产出成本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内容不够细化、量化,不利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约束和绩效约束。

2、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方案编制不够全面、细化

项目前期论证调研不够深入,项目内容与区域内残疾人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服务效果不明显。实施方案不够全面、细化,未明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预算安排,缺少分项工作进度计划及风险防控措施,对项目执行的指导作用较弱。

3、过程监管不到位,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项目单位过程监管不到位,未核查安全检查整改结果,未完整归集项目阶段性成果资料。项目内容调整较大,未及时调整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制定各分项工作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现有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绩效考核制度。

4、预算编制合理性不足,资金支出缺乏有效监管

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基本运行经费部分申报过高,资金分配不够合理;项目缺少明确、细化的预算方案,未明确禁止性支出和资金监管措施;部分资金支出内容超出经费保障范围,资金支出不合理;项目经费下拨至各街道、乡镇残联后缺乏跟踪监管,部分街道、乡镇资金执行率较低,经费未独立核算。

5、实施效果归集不足,绩效成果展示不充分

项目单位绩效归集意识不强,绩效成果支撑资料收集不够完整,如未统计活动参与人数、全年服务人次数等数据,未统计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绩效成果展示不够充分。

()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意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建议重视绩效目标指导作用,根据绩效指标设定要求,针对分项工作内容合理设置产出质量指标,细化产出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设置可量化指标值,提高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重视对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收集分析,科学设计调查问卷,提高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2、重视前期论证调研,细化实施方案

建议项目单位深入了解区域内残疾人实际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同时加强与社区养老驿站等社区养老助残服务资源的有效衔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重视实施方案指导作用,明确项目工作内容,综合预期进度安排、人员分工、预算资金、风险管控措施等,制定完整、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

3、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项目过程监管

建议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制度,针对各项工作建立分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加强与基层残联、各温馨家园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项工作按期完成,确保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4、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性

建议结合往年资金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项目需求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项目预算内容,明确资金构成及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加强对资金分配、复核、拨付、使用的全程监管,高效经济地使用财政资金,避免资金沉淀。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确保项目经费按年度独立核算、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

5、加强绩效归集分析,充分展示绩效成果

建议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归集分析,及时收集项目阶段性成果资料,如日常活动参与人数、辅具租赁率、全年开展活动次数及服务残疾人人次数。明确项目服务对象和调查内容,设计科学、合理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及时整合分析反馈信息,发现并解决项目问题,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为解决残疾人日常生活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享受无障碍改造的便利,北京市自2006年起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旨在通过为本市户籍残疾人家庭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残疾人家庭安装扶手、改造坡道等,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20153月,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京残发〔201525号),用于指导各区县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通州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由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2015年度该工作计划为通州区895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包括改造平房782户,楼房113户。

()评价结论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项目综合得分75.36分,其中项目决策10.99分,项目管理22.99分,项目绩效41.38分,绩效评定级别为“良好”。

()存在问题

1、决策科学性不足,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

该项目作为延续性项目,总体规划和计划不足,对于本区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总体计划安排、年度工作侧重点等缺少清晰的规划。项目前期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导致改造变更内容较多,且改造内容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强。

此外,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细化程度不足,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对改造内容、改造任务量的阐述不够清晰,二是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进度指标不够细化;三是该绩效目标为改造任务完成后设立,对项目的指导意义不大。

2、过程控制不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项目单位对招标文件审核不够严格,招投标工作开展不够严谨、规范。项目单位于2014年招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施工入围单位,但招标文件中标的物为“201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未能较好反映该招标工作有效期为三年的事实。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有效性不足,内容不够完整。

三是施工过程管控不足,部分审批、验收手续不严谨。改造评估变更单、部分改造验收表无监理方确认。部分改造情况登记表、改造项目变更单、改造验收单未填写日期,施工表未填写开工和竣工日期,部分改造变更表手续不全,缺少市残联审批签字。

四是审计依据不够充分。审计公司审核依据未包括监理单位对工程量的确认资料;审计报告出具日期先于工程结算经费定案表日期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

五是区残联过程监管不足,未按要求制定相关走访制度,缺少深入残疾人家庭及入户率完成情况支撑资料。

3、完成质量有待提高,绩效成果不够显著

项目完成质量有待提高,实施效果不够显著。一是部分实际改造内容与改造验收表内容不符;二是部分改造内容与残疾人实际需求不够契合,导致部分设施设备使用率低,及出现设施闲置、设备到户未安装现象;三是对后续维护管理重视不足,未能告知残疾人家庭维修服务方式;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不够科学,不能真实反映残疾人及其家庭对改造工作的反馈。

()建议

1、加强项目决策科学性,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建议根据本区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市残联的工作要求制定无障碍改造工作总体规划与阶段性目标,保障项目有序、高效开展。

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前期需求调研,深入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针对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高改造内容的针对性、适用性。

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重视绩效目标指导作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加强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建议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严格把控政府采购流程,及时规避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建议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分工、进度安排、过程控制、风险管理等内容,提高实施方案有效性。

建议加强过程管控,明确各方权责,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及对重要资料的检查复核,提高重点环节参与度,确保项目组织规范,手续齐全。按要求制定相关走访制度,并深入残疾人家庭完成入户要求,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决策及管理提供依据。

3、提高绩效意识,发挥项目效果

建议树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常态化的管理意识,科学设置调查问卷,做好满意度调查并注意统计分析,结合反馈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扎实推进通州区无障碍改造工作。

建议重视后期维护管理工作,考虑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并做好免费维修服务的宣传和告知,解决无障碍设施在使用中发生的问题,提高设备设施的使用效果。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