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单位部门决算

来源 :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05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受区财政局委托,负责部门预算审核;建立财政支出项目库,提出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对年度中重大项目资金的追加提出初审意见等。

2、受区财政局委托,配合国库科建立和完善我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财政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资金运行;负责相关信息的反馈工作。

3、负责全区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拨款、财政基金预算拨款、上级部门补充资金、融资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编制工作;参与、筹措并合理调度新城建设资金,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健全新城建设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新城建设项目单位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常期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年度计划及年度预、决算,办理上一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年度拨借款工作,管理到期回收上一级财政有偿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市农发资金,并组织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开发办要求管理农发项目资金,规范支出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完成中央产业化、中低产田改造、地方立项项目的实施。

5、负责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对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罚建议;配合财政监督科对全区性专项项目和区属事业单位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承担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依据相关标准,参与本区绩效考评的选定、分行业指标体系的设定和研究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结果的统计汇总以及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基础性工作。

7、具体组织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事宜。按照区采购办的批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单位发《落标通知书》,组织合同签字仪式。依据区财政局的“实物调拨分配计划表”办理实物调拨手续。审定供应商的资格。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定期发布采购信息等。

8、负责本区政府采购物资、罚没物资和其他公共物资的保管工作。

9、拟定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根据政府性债务计划和财力情况提出本区政府性债务年度总体规模意见;负责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日常统计分析、全程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监控;统筹偿债资金的安排和调度;承担本区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

10、负责本区财政性投资(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市专项资金、政府融资担保资金等)基本建设项目概(预)、决算和招标标底的评审工作。负责跟踪本区财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做出综合评价;负责围绕本区财政性投资评审和咨询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如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

11、受财政局委托,负责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款(物)收据、银钱收据及《购领证》的发售、核查、保管及年检等工作,并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本区财政周转金、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的追缴、债权申报及借款合同续签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的报表工作。

12、 按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区财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工作,制定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计算机信息网络规划和总体方案,组织和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建立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进行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和计算机应用指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13、负责本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制度教育培训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14、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7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74.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9.2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271.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3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项目支出5139.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7.5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1.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住房保障支出37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 10016.9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597.95万元,增长18.98%。其中: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长、项目经费增加等因素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56.8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50.26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变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11.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7.34万元,增长8.9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381.1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211.97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变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71.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71.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下达到本单位。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86.5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866.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703.7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1.37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59.5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0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6.41万元减少38.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4.4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友好城市出访交流合作、境外培训等方面。出境1人一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3.19万元减少23.1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3.22万元减少19.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3.22万元减少19.59万元,主要原因:因车改车辆减少,并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频次,节约了开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7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2万元。车改后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703.78万元,比上年增加43.94万元。主要原因:办公大楼运行多年维护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530.40万元,其中:汽车9辆,176.97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458.5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此情况

二、2017年度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此情况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