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核定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通知》(通编办[2002]123号),将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定为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关于核定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批复》(通编办[2004]68号),同意单位内设办公室。根据《关于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通编办[2011]10号),同意单位增设专利科、知识产权宣传科。
部门职责:培育知识产权市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研究、起草、宣传、普及本区专利管理政策、措施;负责专利行政执法,规范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报批、年检;管理监督专利申请资金及专利实施资金,推广重大专利技术实施;协调有关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 5 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2.辖区内专利行政执法活动。
3.重点企业调研与跟踪服务;
4.企业知识产权维护援助活动。
5.通州12330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8.98万元,比2017年161.75万元增加47.23万元,增长29%。其中:财政拨款208.98万元,比2017年161.75万元增加47.23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的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98.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5 %,比2017年151.75万元增加47.23万元,增长29 %。主要是机关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与2017年持平。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体系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 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本级1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98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 。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98万元,与2017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无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7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34.18万元.通用设备 33.25 万元 办公家具 0.93 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