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 区园林绿化局 发布时间:2017-12-20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城乡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3、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森林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
  4、组织制订本区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自然保护区、绿地等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区域范围内市级、区级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
  6、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组织拟订本区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通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州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7、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绿地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绿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工作。
  8、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9、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措施,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10、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相关科技项目的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12、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拟订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绿化美化任期目标,并监督、检查。
  13、承办区政府、区绿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级预算单位1个: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机关

二级预算单位15个,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检查站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保护站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

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林业种子苗木管理站

北京市通州区平原植树育林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林政执法稽查大队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事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城镇绿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文化广场管理处

北京市通州区东郊森林公园管理处(没有预算批复)

北京市通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北京市通州区林场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行政编制34人,实际26人;事业编制466人,实际399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3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0人

(四)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启动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按照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2018年—2022年全区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14.5万亩,主体建设任务在三至四年内完成。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18年全区需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新增建设任务4.35万亩:一是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完成“留白增绿”绿化建设0.5万亩;二是围绕落实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三年行动方案年度任务,完成2017年21项在施重点绿化工程的主体建设和2018年13项重点绿化工程的重点区域建设共计3.85万亩。根据时序安排和建设内容,在5月10日前争取完成全年总任务的60%,即完成造林绿化建设2.61万亩;5月11日至12月31日,利用雨季、秋季开展补植,确保主体栽植任务全面完成。

2、实施城市副中心重点绿化工程,持续完善区域生态布局。

(1)重点做好行政办公区园林绿化景观建设。一是全力做好行政办公区周边绿化景观建设。继续抓好宋梁路、六环西辅路、减河公园等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以及行政办公区“千年守望林”与大运河森林公园融为一体的绿化景观建设。二是抓好行政办公区主要通道绿化景观建设。重点打造通燕高速-芙蓉路-宋梁路、壁富路-潞苑北大街-六环西辅路2条城市副中心连接中心城区、首都机场的景观大道,完善城市风景林荫路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广渠路杨庄地块建设,并稳步做好沿线树木移植、园林设施拆除等工作。三是全面做好市级党政入驻办公保障工作。按照市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抓好城市副中心道路绿化特色研究、园林绿化生物性研究、足球体育设施进公园、通州全域裸露地堆绿化覆盖等工作,不断提升园林绿化综合服务水平。

(2)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绿色空间景观建设。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启动西海子公园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李卓吾墓文化拓展、通州区古城城垣生态修复保护、古塔景区与西海子湖联通、通惠河岸提升改造、故河道生态化等工程,打造彰显通州历史文化的重要景观节点。

(3)大力推进“一环、两带、两区”绿色空间建设。在城市副中心北边界,结合宋庄公园、刘庄公园和潞苑北大街绿化景观建设,推进环城绿色休闲游憩环示范段建设;在西部,加快推进永顺城市公园、台湖万亩游憩园二期、三期绿化景观建设,推进西部生态绿带建设;在东部,启动潮白河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推进东部生态绿带建设,实现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在北部,启动东郊森林公园景观提升二期工程,同时利用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东郊森林公园湿地园-树木园联络线、重要节点和灌木地被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争取在5月1日实现开园;在南部,启动实施东南郊湿地二期、凤港河湿地、环区生态过渡带等8个森林湿地建设,提高城市副中心生态涵养功能。

3、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统筹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2018年打基础、2019年广动员、2020年齐争创”的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在2018年,组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和签订“创森”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分解任务。编制完成《北京市通州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30)》并颁布实施。同时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城市副中心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初步具备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的基础条件。

二是持续推进城市绿地建设。以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结合疏解见绿、留白增绿,完成城市绿地建设46.67公顷。实施屋顶绿化约1公顷,垂直绿化5公里。实施新华大街等重点大街绿化景观提升和大树复壮工作。继续开展城市环境景观布置工作,在主要节点、主要道路摆放花卉2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常态化。

三是深入开展绿化美化创建活动。2018年创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2个,花园式单位2个,首都绿色村庄4个,首都森林城镇1个(西集镇)。按照森林城市指标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完成30个村的绿化美化建设。

4、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整体水平。

一是推进园林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的思路,确定城市公园、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等绿地等级以及养护管理的投资标准,组建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争取市级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提高公共绿地管理养护水平。对于新建城市公园,探索建立由市园林绿化局直属单位直管,通州区园林绿化局进行监管的管养方式,确保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探索建立惠民兴绿有效模式。扎实做好24万余亩平原生态林、平原造林等森林资源的建养交接工作,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同时在市园林绿化局指导下,加强对平原造林养护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探索实践,调动村级组织和当地农民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不断强化园林绿化科技支撑。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的新方式、新途径,逐步达到“树皮覆盖、树叶还土”的理想效果。加快推进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水平。以东郊森林公园、大运河森林公园以及城区主要道路为试点,大力推广林业病虫害生物防控技术,逐步修复乡土生态系统。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0172.16万元,比2017年52338.97万元减少2166.81万元,下降4.14%。其中:财政拨款50172.16万元,比2017年52338.97万元,减少2166.8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411.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4.77%,比2017年5366.74万元增加2044.7万元,增长38.10%。

(二)项目支出预算42760.72万元,比2017年46972.23万元减少4211.51万元,下降8.97 %,减少原因是所有基金预算没有批复。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1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74万元增加48.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78万元减少5.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78万元减少5.18万元,原因为全额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车辆。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6.0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59.46万元,其中:房屋838.90万元,汽车87辆1630.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90.5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2760.7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安排资金39777.90万元,涉及部门有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城乡绿化科、北京市通州区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通州区东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填报要求

一、部门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简明扼要阐述部门情况。(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内设……处室,分别为……;下属……预算单位,分别为……)

(1)部门机构设置指部门(本系统)内设机构数量及名称,不要求将各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逐一单独说明。

(2)部门职责指部门(本系统)总体职责说明。

2、人员构成情况: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3、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重点说明2017年的主要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不作着重说明,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

二、收入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6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补充)、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补充;如无增减变化情况,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

其他资金收入内容需要部门补充收入项目变动情况等详细内容。

三、支出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6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补充)、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补充;如所增减情况不变,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对于项目支出中主要是××××费内容,建议:

(1)部门可按照本部门(或本系统)项目分类表述编写;

(2)按照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款级名称表述编写;

(3)不用对各项费用逐一进行说明。

四、重点事项说明: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填报范围是:所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和项目均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填报绩效目标的范围是:50万元(含)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按照“重要性原则”自行确定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标准和范围。绩效目标填报格式要求:参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每个项目填1张表。

2、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由执收部门填写。只填报收入,不填报支出,并注明: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3、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