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保局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 区人保局 发布时间:2017-12-20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09]54号),通州区人保局部门机构设置为16个业务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统计科、公务员管理科、就业和人力资源市场科、流动调配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科、法制科。15个附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劳动监察队、北京市通州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北京市通州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北京东部人才市场)、北京市通州区人才市场、北京市通州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高端人才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9、负责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承担区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2、统筹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通州区人保局行政编制 56人,实际5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及全额事业编制317人,实际284人;其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55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我们将继续夯实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落实政策,精准帮扶,全面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质量。落实重大项目就业评估机制,努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劳动力的统一管理、统一帮扶。待市局批准给予我区政策帮扶后,我区的就业质量将有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打破农村劳动力无法享受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等优惠补贴以及单位招用农村非就业困难人员没有任何补贴的局限,农村劳动力可与城镇户籍劳动力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由原来的5000元增加至8000元(每人每年增加3000元);招用非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原来的最长不超过三年延长到五年,每人每年再增加5000元岗位补贴。同时将农村劳动力纳入享受补贴的范围,预计涉及5000人。三是公益性就业组织的补贴将得到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市级补贴1900元,提高到3250元(提高了1350元);而区级补贴由原来的2216元调整为876元(减少了1340元),区财政负担将大大减少。预计2018年我区将有1000余人在公益性就业组织得到托底安置。新政策的实施将加大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劳动力的补贴力度,缓解当前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比例逐年下滑的现状,在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将采取“四对接”的方式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一是与周边区县对接,加大与朝阳、顺义、亦庄等区县的岗位对接力度,通过城乡手拉手活动开展招聘会,开发就业岗位;二是与环球影城等重大项目对接,全方面了解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所需岗位、培训需求等信息,提前进行人才储备,建立人岗对接快速通道;三是与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对接,加强联系,争取支持,在市相关部门搬入后,为本区劳动力提供物业、保洁、绿化等工作岗位;四是与外迁企业对接,通过与金隅集团等重点企业座谈,有效沟通企业用人需求,及时进行人才补给。

(二)统筹资源,强化指导,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效能。一是继续加强与河北、天津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协调,对大规模整体转移企业提前介入,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保证参保人社保关系在京津冀三地间更加顺畅、便捷、稳妥地流转。二是做好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后续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和持卡结算验收等工作。三是做好辖区101家定点医疗机构(含燕达医院)诊疗项目备案工作,指导并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诊疗仪器注册证的适应症范围进行合理诊疗、合理收费,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四是完善社保网上预约平台的系统升级,增设社保待遇资格核准、社保补缴资格核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核准三项预约功能,提升办理效率。五是编制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在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组织构架和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完善风险评估指标,通过权限管控、专人复核、逐级审批、内控监督四级防控措施,加强对社保经办业务尤其是高风险业务的风险防控管理。

(三)加大扶持,优化服务,全面打造与副中心需求相匹配的人才梯队。一是继续落实《“通州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通州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拟制定“人才一卡通”实施方案,为全区高层次人才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提供更周全的服务保障。二是加大对留学人员的引进力度,明年我们与光机电共同推进通州留创园建设(注:通州区留创园是光机电基地联合北京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共同打造的通州区第一家留学生创业孵化器),将其打造成为人才汇聚高地、创新创业资源汇集高地。采取实地走访和政策培训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详细了解我区留学创业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对留创园企业进行政策讲解,为今后的留学人才工作夯实基础。三是组织有需求的区属重点企业参加2018年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着力打造科技、企业、资本行业融汇的交流平台,集聚海外英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四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创新培训形式,提高案例式、研讨式教育课程的比例,与区委党校沟通加强新课程的开发,不断提高我区干部队伍的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提高标准、紧盯进度,全面推进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通州园建设。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于城市副中心建设以及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等重大任务,我们启动了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的建设工作。市政府已经同意市人力社保局起草的《关于规划建设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请示》并作出批示;区委成立了通州园筹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园区管委会以及我局抽调的6名骨干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我局。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园区建设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与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和外企服务集团等行业协会及知名企业进行了会商,向市、区相关领导汇报了园区建设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推介招商工作,聘请专业机构筹备开展产业园区招商推介会,力争吸引FESCO等10家左右有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园区,早日见到显著成效。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441.02万元,比2017年19401.15万元减少4960.13万元,下降25.57 %。其中:财政拨款14441.02万元,比2017年19401.15万元减少4960.1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171.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66 %,比2017年5660.02万元增加1511.87万元,增长26.71%。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比2017年增加989.89余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比2017年增加240余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比2017年增加205余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269.13万元,比2017年13741.13万元减少6472万元,下降47.1 %,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211.45未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三)上缴上级支出( “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人保局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社保中心、职介中心、职业指导中心、人才中心、劳服中心、新农合等1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3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8.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6.54万元减少8.2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5.8万元减少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人保局以及1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6.4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269.1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中房屋为10,005.15平方米,资产原值2352.55万元、各种车辆13辆,资产原值213.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资产原值266.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占有1948.12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说明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其中:法律顾问服务预算8万元、后勤服务-物业服务52万元、后勤服务-安全服务58万元、后勤服务-印刷服务50万元。

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人保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2、社保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3、职介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4、新农合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人保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社保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职介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新农合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