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来源 : 区经管站 发布时间:2017-12-20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1983年5月经批准设立区经管站。区经管站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农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合作组织管理科、财会管理科、审计科、合同管理科、财务统计科、经济运行监测科

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农村经济调研。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行政编制  36 人,实际 34  人;事业编制  0 人,实际 0  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 0   人。

离退休人员   20 人,其中:离休0 人,退休  20 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健全“三资”监管机制,保障集体经济权益

一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规范账户设置、印章管理。严格落实《村级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对村级大额资金、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按照《通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村级经济合同签订的监管,强化经济合同监督管理。

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安全测评工作,选择试点乡镇完成系统外网应用功能测试并适时在全区范围推广,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经济事项的有效监管和实时监控。同时,开发手机端审批APP,为区级监管及镇级审批相关人员配备专用智能设备,及时审批村级“三资”申请事项,提高系统审批效率。

三是完善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制度。对现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盘点,结合新时代基层农村实际,进一步完善、补充和细化,使之更加完善、符合实际、便于执行,特别是强化对于票据报销、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的制度管控和流程管理。

四是加大审计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市农经办部署的土地征占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并继续做好我单位2017年下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内部专项审计。在完成各项常规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形成经验,及时推广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优秀经验和突出成果,理顺基层农经审计监督机制。

2、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资产经营模式

一是优化土地股份联社和联营公司建设。协助并指导台湖镇等有意向的乡镇成立土地股份联社和联营公司,发挥好二者的积极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增加土地收益,让农民真正受益。

二是稳步推进撤村建居集体资产处置。研究做好撤村建居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妥善平衡各类利益关系,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采取多种发展方式和转制形式,实现利益共享、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关于规范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意见》、《通州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及工作制度,实现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明确发展定位,转型工作模式,将所有农村产权交易进行市场化运营,强化管理、深化成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审核、管理和监督职能。

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分类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力争完成全部确权任务。扎实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依法依规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继续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三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加强区级仲裁机构建设,深化区仲裁委与区法院的联动关系。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调解体系作用,逐步完善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启发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4、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保障合作社成员权益

一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示范社实施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实现优胜劣汰,发挥示范社的规范引领作用,激发示范社建设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是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村级主导产业、优质资源,因地制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减量提质,绿色生态”的规划要求,调整经营领域和方向,探索发展新型产业业态。

三是深化合作社社账托管工作。加强对试点合作社和记账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沟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合作社财务核算水平,强化对扶持资金的监管力度。

5、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经管工作水平

一是做好低收入监测和农经统计分析工作。在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动态管理,完成新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调整工作。做好低收入农户信息的动态更新,为低收入增收工作提供详实数据,反映扶持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二是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实现对各项目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安全、高效地用于农村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参谋管家作用。以服务农民为中心,做好乡镇参谋,当好乡村管家,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真正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经工作队伍,

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决策参考能力。立足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破解发展难题提供有力参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44.72万元,比2017年2096.44万元减少751.72万元,下降35.85 %。其中:财政拨款1344.72万元,比2017年2096.44万元减少751.7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64.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6.81%,比2017年564.38万元增加199.68万元,增长35.38%。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173.61万元。(二)项目支出预算580.66万元,比2017年1532.06万元减少951.4万元,下降178.81 %,减少原因: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服务功能实施项目、北京农联展销中心项目,2个项目今年不再开展,涉及金额538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工作,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357.55万元。此三项工作共计减少895.55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具体如下:

1、“三资:监管信息系统运转项目87.19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19.5万元;

3、市级、区级安排重点工作258万元;

4、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86.46万元;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41.45万元;

6、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11.3万元;

7、审计业务及专项资金委托审计服务项目22.5万元;

8、低收入农户监测及统计工作45.27万元;

9、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8.99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均为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1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3.14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2.58万元减少0.7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9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0.6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为449.16万元。

附件:经管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