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12-20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30号)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通政发〔2009〕29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企业领导人管理科)、企业发展改革科、研究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评价科(清产核资办公室)、产权管理科(审计事务科)、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科、档案和信访工作管理科、监察科。

国资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办法。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全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各类培训。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企业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国资委行政编制28人,实际28人;区属参公编制53人,实际42人;事业编制57人,实际5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国资委将紧抓副中心发展建设的有利机遇,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制度化管理和依法依规经营,不断提升国企运营实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区属国企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真正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一是加快国企战略重组

我们将加快区属国企优质资产整合,打造战略功能平台,通过企业整合重组,进一步聚集资源优势,促进国企发展,力争“十三五”末,打造3-4个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具备外拓功能的自主品牌,培育2-3家资产超100亿的国有企业集团,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二是推动国企公司制改革

逐步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完成监管企业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积极推进国企董事会、监事会建设,适时探索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细化相关操作规则;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制衡有序、管理有责、高效运行的内部控制系统,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目前,区属国企已经在多个项目中成功的实现了混合所有制。下一步,我们将依据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实施细则精神,重点推进区属国企同央企、市企和各区县国企的合作,积极探索国企与民企的合作,以及企业职工持股等混合所有制实践方式,不断壮大区属国企经营实力,为更好的服务副中心建设,促进通州发展做贡献。

四是围绕副中心建设,高标准推进重点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彩虹之门、文化旅游区、环球影视主题公园、八里桥棚户区改造等副中心重点项目,确保项目进度;高标准完成区养老院、青少年宫等一批重点代建项目,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真正发挥区属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

五是围绕国企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民生保障功能

加强保障房建设,积极落实拆迁安置工作,增加电动出租车运营车辆,积极推进燃煤替代工作,参与煤改电系统工程。此外,要继续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区贡献力量,积极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保需求、保供给,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

六是积极探索自主经营,着力提升国企运营实力

区属国企要抓住副中心建设的有利机遇,积极培育和打造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要着力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注重产业协同和业务专业化,重点在符合副中心发展定位且国企比较熟悉的领域内,选择优势行业,集中资源力量,真正将主业做精、做大、做强,不断推动企业取得新的业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072.84万元,比2017年2311.23万元增加761.61万元,增长33%。其中:财政拨款3072.84万元,比2017年2311.23万元增加761.6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003.5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8%,比2017年2311.23万元增加692.35万元,增长30 %。

(二)项目支出预算69.26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长69.26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家行政单位以及4家全额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9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5.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5.52万元减少0.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无,与2017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85万元,比2017年下降0.7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4家全额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2.8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303.6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39.15万元,邮电费14.36万元,差旅费11.95万元,会议费6.35万元,福利费34.14万元,日常维修费0.7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无,办公用房水电费16.8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07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无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