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办结信访问题开展销号备案的公示(2023.1.10)

发布时间:2023-01-10 文章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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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环督整改办发〔2021〕1号)要求,通州区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2件已办结群众信访问题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110900至20221161800。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sthjjduchaban@bjtzh.gov.cn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2023.1.1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州区

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0

(联系人:张乐同;联系电话:010-8151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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