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林单位:
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市、区领导防汛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和安全度汛工作统筹统抓,参照《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绿化条例》,请各相关单位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干线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等存在安全隐患林木、树木的排查清理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排查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属地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职责,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做到相关工作有专人抓、专人落实、专人回复,坚决杜绝因树木、林木得不到及时清理造成交通拥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的发生。
二、工作流程
(一)乡镇辖区内处置流程
因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就地采伐林木的,可以对林木先行采伐,事后由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我局备案(模板见附件)。
(二)街道辖区内处置流程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砍伐树木的,可以对树木先行采伐,事后由组织紧急情况处理的单位在处理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我局备案(模板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非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其余非紧急情况下的危险林木、树木,由各有关单位抓紧督促相关产权单位,按要求申报《林木采伐许可证》、《树木砍伐许可证》审批手续,我局第一时间加快审批办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收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工作完成质量
汛期期间执行的紧急处置工作要留有完整的影像资料,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处理报告和情况统计表。
(三)正确解读相关法规,充分体现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通知主要内容,坚决做到正确运用法规解决汛期涉及林木、树木的紧急问题、突发情况,确保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到位、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紧急情况下处理树木的情况报告(模板)
2.紧急情况下处理树木情况统计表(模板)
北京市通州区园林绿化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贾雨龙 联系电话:815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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