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6-09-30 15:35:05
  • [成文日期]2026-09-30 15:35:05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09-30 15:35:05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启动《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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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住建委发〔2026〕14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政策申报工作。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需在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施且截至政策发布之日已竣工或已完工(以申请条款具体要求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3年内发生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联合惩戒名单;

  (3)在建设周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发包情况,或在项目开工至提交申请周期内存在群访群诉、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4)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不予支持的其他情形。

  3.同一申报年度内申报主体可同时享受北京市支持政策,区级同类型政策从优不重复,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可一次性申报一项条款。

  二、申报流程

  由区住建委发布奖励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按要求向区住建委提交申报材料。区住建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内审核通过后,待财政资金到位,按照奖励资金审批流程及相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按照各项条款具体要求,于申报期内上传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齐全后,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委内联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表和会议纪要。

  3.区住建委初审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前需装订成册,按照要求在规定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4.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由审核单位退回申报主体,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后及时补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补充完毕,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截止报送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金条款申报要求及材料

  (一)申报条款一

  第四条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分别按照新建高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最高200元/平方米、一般超低能耗建筑最高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1.申报说明:

  高标准超低能耗建筑:

  (1)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的城镇居住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示范项目技术导则》、北京市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城镇公共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技术要点》(京建法〔2017]11号附件1)或本市技术标准的城镇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农宅示范项目技术导则》(京建发〔2018]127号)、北京市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农宅节能技术规程》的超低能耗农宅。

  (2)100%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面积进行计算。

  一般超低能耗建筑: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中超低能耗建筑相关要求。

  (2)100%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面积进行计算。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附件3)

  (2)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3)图审盖章施工图(含超低能耗专项技术方案)

  (4)项目竣工证明材料(含超低能耗建筑实施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联合意见书

  (5)施工图通过审查证明(通过外审截图和承诺内容中建筑节能勾选含超低能耗建筑截图)或国标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认证证书

  (6)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含超低能耗部分)

  (7)超低能耗建筑专项验收报告

  注:如项目取得市级超低能耗奖励资金,(2)至(7)项可提供相应市级申报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69514491

  (二)申报条款二

  第五条鼓励装配式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根据实施建筑面积,分别按照装配率达到76%的项目40元/平方米、装配率达到91%的项目6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1.申报说明

  (1)满足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1/T1831)且装配率达到AA(BJ)级、AAA(BJ)级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2)100%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面积进行计算。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附件3)

  (2)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3)图审盖章施工图(含装配率计算书)

  (4)项目竣工证明材料(含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联合意见书

  (5)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及专家组审查意见表

  (6)施工图通过审查证明(通过外审截图和承诺内容中建筑节能勾选含装配式建筑截图)

  (7)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验收表

  注:如项目取得市级装配式奖励资金,(2)至(7)项可提供相应市级申报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89555501

  (三)申报条款三

  第六条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根据实施建筑面积,分别按照取得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二星级标识20元/平方米,取得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三星级标识30元/平方米,取得新建居住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识10元/平方米,取得新建公共建筑三星级标识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单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

  1.申报说明

  (1)满足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居住建筑。或满足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北京《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DB11/T1844)》取得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100%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面积进行计算。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附件3)

  (2)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3)图审盖章施工图(含绿色建筑专篇)

  (4)项目竣工证明材料(含绿色建筑专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联合意见书

  (5)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6)《北京市绿色建筑项目年度绿色运营管理报表》(截至提交申请期间数据)

  注:如项目取得市级绿建星级奖励资金,(2)至(6)项可提供相应市级申报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89555501

  (四)申报条款四

  第七条鼓励智能建造。对于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含工程资料电子化)应用方面开展15项及以上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的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1.申报说明

  (1)遵循住建部发布的《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建办市〔2025〕14号)文件要求,智能建造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设计应用、智能生产应用、智能施工应用、智慧运维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应用。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面积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效果,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

  (2)智能建造项目说明(附件4)

  (3)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4)提供项目完工相关证明材料,佐证项目完成

  (5)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实施方案

  (6)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证明(专项实施报告、设备采购凭证)及效益证明

  注:如项目已取得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称号的,则需提供立项文件或获奖证书等奖项证明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69514491

  (五)申报条款五

  第八条鼓励全过程BIM应用。对于拥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具备适用于BIM应用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全过程BIM应用示范内容落地实施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1.申报说明

  (1)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具备适用于BIM应用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BIM应用示范内容应能落地实施并具有较高推广价值、预期效益显著。全生命周期流程覆盖,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过程均应采用BIM技术。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面积以上且整栋实施,补贴金额依据具体实施效果,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

  (2)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项目说明(附件5)

  (3)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4)提供项目完工相关证明材料,佐证项目完成

  (5)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实施方案

  (6)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证明(BIM实施报告、模型源文件、碰撞检测报告、进度成本管控记录)及效益证明

  注:如项目已取得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的,则需提供立项文件或获奖证书等奖项证明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69514491

  (六)申报条款六

  第九条鼓励全电工地示范。对于采用全电机械设备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1.申报说明

  (1)工程范围: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施工许可手续且纳入住建系统监督管理的工程。

  (2)规模标准:连续施工总工期不少于30天,具备新能源车辆和机械补能条件(充电、换电等)、具备条件的工地须实现门禁系统联网;不具备条件的须对所有进场车辆进行进出场登记并留存记录。

  (3)设备要求: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使用比例≥80%;建筑垃圾运输车使用比例≥80%;其他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无新能源车型的须使用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新能源化比例≥80%;其他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无新能源机型的须使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具备条件的工地须实现门禁系统联网;不具备条件的须对所有进场车辆进行进出场登记并留存记录。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附件1);申报承诺书(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附件3)

  (2)土地出让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提供施工许可编号、建设范围等,证明项目合法施工资格)

  (3)图审盖章施工图

  (4)提供项目完工相关证明材料,佐证项目完成

  (5)“全电工地”建设登记/验收表(附件6)

  (6)统计台账及凭证:建立施工日志、充换电记录、“京环宝”小程序进出场登记截图或记录、车辆及机械台账(含型号、数量、新能源/排放等级证明)、补能设施证明材料(充换电合同、供电方案等)、门禁联网证明或车辆进出场登记记录(如未联网)

  (7)机械设备资料:提供电动设备清单、合格证、采购/租赁合同等合规材料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老师,69514491

  附件:1.通州区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docx

      2.申报承诺书.docx

      3.项目基本情况说明.docx

      4.智能建造项目说明.docx

      5.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项目说明.docx

      6.“全电工地”建设登记表.docx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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