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9-03-07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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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州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这个大局,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靠前,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并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1.统筹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中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指导文件,制定《通州区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安排》。按照历次改革对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需求,整理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工作。全面收集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初步形成党政群机构改革问题清单。按照市编办精神,在学习借鉴其他区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区三大功能、四大板块功能定位和副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实际需要,研究拟定《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审议稿)》。在全市率先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实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等机构整体转隶,撤销区监察局和区预防腐败局。         

2.研究推进重点领域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全面开展城市管理体制执法重心下移改革,在整合全区网格化管理、非紧急救助、城市指挥调度等职责基础上,设立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在各街道(乡镇)加挂城市管理指挥分中心牌子,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完成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政处罚权划转工作。挂牌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城市管理职权。根据副中心城市规划和我区园区(功能区)管理实际需要,优化功能区设置。在新城中心区管委会加挂运河商务区管委会牌子获得市编办正式批复。下一步,将按照区机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力争三年内完成现有园区管理体制向按三大功能区综合设置的转变。

3.积极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完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责清单,印发试点街道试行。研究区政府职能部门向街道乡镇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制定加强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潞源街道为试点,研究我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形成通州区新建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试点意见。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4.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规范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按照中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部署,实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2018年,我区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9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新增行政职权事项14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5项,变更行政职权事项基本要素26项。严格落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工作,并在办事大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列入市政府第三批清理规范的26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部清理。继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市级今年取消的56项证明,凡涉及我区各有关部门的,均已取消,并严格按照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加以落实。全面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公布工作,公布乡镇、街道 “四办”(即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完成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共计精简386项,精简比例达55.5﹪,乡镇、街道精简比例分别为52.3﹪和53﹪,超额完成至少减一半的目标任务。坚持深化“网上统一审批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一网畅通”。截止11月25日,我区在首都之窗公示1485个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率先实现网上可办,开通办事指南、网上申报等多项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行政权行使,实现办事流程电子化,更加方便百姓办事。

5.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作。落实全市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结合城市副中心实际,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目录执行。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严控市、区两级禁限范围项目,做好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相关条目解释、难题会商、执行督查等工作。坚持以禁限增量促存量转移疏解。整合资源,促成存量企业实现产业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针对部分拟落户受限企业,主动服务协调,引导企业根据目录精神调整业务类型、方向,实现向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产业方向转型。对于确需涉及生产环节的,鼓励企业通过外埠生产、本埠总部的形式实现产业链条优化,并积极协助企业对接其他省市产业园区落户事宜。在维持禁限标准的前提下,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了良好助力。

6.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整合建立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落实。按照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标准、服务标准,成立由区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协调交易平台整合规范工作。

7.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据《通州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管理实施方案》,利用“信用通州”网站,开展从业人员、“双公示”等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共享工作。在区政务大厅和乡镇街道对外服务办事大厅设置16台信用通州自助查询机终端,方便社会信用信息查询。依托联合奖惩备忘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开展通州区诚信“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工作,归集整理联合惩戒案例并反馈至“信用北京”平台,发布诚信“红黑名单”,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助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建立台账并按季度更新。今年共公示“双公示”数量950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069条,行政处罚信息4435条。针对我区26起政府机构失信事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失信惩戒前沟通机制。

8.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完成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工联合会改革,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全部成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基本实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有效覆盖。探索开展社区书记红帆工作坊、社工南风驿站、社工心理服务健康档案试点,开发8个专业社工岗位和1个社会工作示范岗,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成网格平台“多网”融合的网格化体系建设,成立90人区级网格监督员队伍,研发“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系统模块。打造5个市级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53个,覆盖社区112个,覆盖率达到91%。购买公共服务项目23个,社会工作创新项目11个,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活动3000余场次,组织引导全区7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京蒙精准帮扶工作,创建4个“社区之家”示范点等,努力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完善区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依据新修订后的市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纳入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主体、发文程序和备案管理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通州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模式决策”作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创新示范项目上报市司法局。

1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共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3件次;为区属各单位出具征求意见回函137件;区属各单位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完成市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9件。审核区委、区政府重大合同、协议42件。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完成我区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积极服务、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按市人大常委会办要求,完成我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区政府文件10件,保留7件,已废止3件,区政府工作部门废止1件,确保了法制统一。协助区妇联做好涉及性别平等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清理相关工作。

11.创新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室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平台。先后印发《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基层法制机构职责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的通知》、《通州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着力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先后下发《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通知》和《关于在疏解整治促提升“治理违法建设”专项任务中更好发挥律师作用的通知》,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中作用发挥明显。

12.深入开展副中心法治建设前瞻性研究。针对新增违法建设层出不穷,治理成本高的问题,开展新增违法建设治理机制的前瞻性研究,形成《以发现和制止为重点建立健全新增违法建设治理机制》报告。紧扣副中心建设实际,组织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与创新研究——以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研究重点》、《街乡行政执法机制研究》等9个政府法治课题研究,课题成果转化效果良好。“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条例”作为2018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市区两级立足实际,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交流研讨,共同起草完成立法调研报告。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违法建设拆除合法性审核等为抓手,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完善执法力量下沉背景下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以行政执法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查找问题,改进提高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信息化、体系化建设,充分利用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时、动态执法统计数据,及时掌握各机关执法工作进展,加大对“零处罚”单位督促力度,基本消除“零检查”现象。实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依法从严管理,强化市场主体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

     14.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各执法单位处罚案卷自查的基础上, 2018年9月19日至21日,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共抽取23个行政执法部门自评的行政处罚案卷46卷,评查结果均为合格。评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证据收集、执法程序、处罚决定、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处罚的执行、归档等方面。通过处罚案卷集中评查,督促、检查各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规范落实情况,重在发现问题,旨在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规范案卷制作水平。

15.开展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对区环保局执法绩效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对区商务委、区卫计委开展执法绩效评估,经过提炼,形成了包括7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100个三级指标的行政执法评估体系,为今后客观公正地评估我区执法单位的执法状况奠定良好的基础,对我区和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引领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意见。做好接待人大、政协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项调研活动。实行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31件,办理区人大议案2件、区政协主席建议案3件。

17.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18项预警规则全部纳入监控,动态监控成效显著,预警问题及时解决,有效督促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凭证更趋规范、合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和监督,完成对全区70个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执行情况跟踪。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内容的,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对现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32个,政府采购资金306501.59万元。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全面监控,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3个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18.强化审计监督工作。结合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我区涉及违法建设拆除、核心区街巷环境整治、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各类公共厕所改造升级及政府债务管理等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跟踪审计。继续加大对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各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持续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利用情况,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统筹、发挥效益,全年共开展17个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稳步推进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完成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合法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针对违规发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违规转包工程项目等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了移送,共移送问题及案件线索6件;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购买资产及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进行归集后,集中依法向区财政部门进行通报,向被审计单位进行警示,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继续对本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深化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的基础上,完成我区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今年来,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0条,受理的224件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完成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工作。出台《北京市通州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做到发文单位自行确定公文属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8件,行政诉讼案件96件。完善复议案件办理机制,更多采用重大案件会商、现场调查、谈话约谈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违建拆除、低端产业退出、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中心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做好负责人出庭工作,区长赵磊、副区长董明慧率先垂范,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宣示厉行法治决心,全区负责人出庭比例较大增长。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倒逼依法行政。全面梳理总结通州区20年行政复议工作,形成《通州区行政复议工作分析报告(1999-2017)》,并向社会发布。编制《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发布“通州区行政复议应诉十大典型案例”,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引作用。以参加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部参评案卷均被评为“优秀卷”。进一步健全府院沟通交流机制,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办案数据共享等机制。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会、公开日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21.加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一期信息化项目,实现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远程视频调解、远程咨询、远程培训功能;完成镇(街)级实体平台和全区541个村(居)级实体平台建设任务,实现了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构筑起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统筹,镇(街)、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品牌调解室为亮点的覆盖全面、机构健全、制度规范的立体调解网络,推动人民矛盾快速调解,有效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400余份人民调解协议获司法确认。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人民调解流动服务团,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75件,调解成功11566件。持续推进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法律援助质效“双提升”。区法援中心积极组建刑辩律师库,招募刑辩法援律师51名,在15个镇(街道)、597个村(居)全部建立具有规范性的公共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打通村居法律服务“最后一米”。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全年共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75件。

22.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聘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研究,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办理流程和文书格式。强化信访复查在信访答复中的纠错作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现信访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良好局面。今年来,区信访总量2979件,其中群众来信件2401件,群众来访711批,集体访175批,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分别为100%、100%和83.58%,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在全市排名第一。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办理案前化解76件,立案复查43件,复核维持率100%。开展2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和7次专项排查,排查矛盾纠纷156件,办结122件,办结率达78%。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狠抓积案化解工作,25件区级信访积案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制,案件处理有较大进展。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中非合作论坛等重点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培训与宣传

23.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在区政府常务会上组织会前学法4次。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课程作为中青班、处级进修班等区委主体班次的必修课,邀请区政府法制办领导为各班次开展法制讲座。依据《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大干教”理念,组织725人次公务员参加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和初任培训,着力提升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干部在线学习,增加法治课程比重。

24.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紧密结合副中心定位,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开放日、“三下乡”活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旁听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公共法律平台,建立三级普法阵地,利用电子挂图、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服务棚户区拆迁”主题宣传800余场次,举办“以案释法”法治讲座1000余场,编写“以案释法”案例1000件。做好宪法宣传,制作宪法宣传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500余场,发放宣传册和宣传海报6万余份。

八、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落实城市副中心控规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面依法行政,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职能。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从符合我区三大功能、四大板块功能定位和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出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好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2.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公正监管、信用监管、责任监管等方式,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面优化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一张网”、“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全程帮办制”等服务措施,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行政决策程序把关,正确运行行政权力。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区委区政府统筹的大法律顾问格局,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管理规范性文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4.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抓住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和机构改革契机,加强复议机构自身建设,建立以法制机构自有人员为主体,专家、律师为补充的复议人员队伍,提高办案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细化落实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使办案经得起社会和司法检验,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更好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负责人出庭考核力度,确保较大幅度提高负责人出庭比例。以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为指引,发挥好法制建议书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纳入公务员培训班、中青班、处级进修班等必修内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复议应诉等专题培训班,开设法制讲座,下大力解决乡镇街道等“一线”人员执法能力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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