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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和部署,制定和实施园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根据通州新城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制订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推进文化旅游区建设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
(四)根据园区功能定位,抓好项目推介和招商工作,组织好园区项目开发,做好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相关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
(五)负责园区各项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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