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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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委发〔2022〕23号)

各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发〔20226)要求,扎实做好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通州区住建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了通州区住建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成员、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物业指导中心、房管所、住保中心、执法大队、房屋中心、市场科、重大项目中心、建筑中心

三、重点检查内容

要深刻吸取东航“3·21”特别重大事故及近期全国重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对照市区两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各项措施,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重点推进燃气安全整治

各有关单位要始终把燃气安全作为副中心安全工作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各项措施,结合《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分工和要求,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梳理建立重难点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制度完善和管理重塑,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高质量发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单位燃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属地及相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消防安全治理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通州区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5+N”消防安全重点地区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强化施工现场、老旧小区、直管公房、公租房等高风险场所等风险点的火灾隐患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制度落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整治,加强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督促房屋中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镇街落实房屋租赁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建立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建立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加大“两个通道”的巡视维护,对违法违规占用“两个通道”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多次劝阻不听的,按照程序上报属地或消防主管部门。

(三)持续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制度,制定并完善电动自行车起火处置预案,加大检查及处置演练的频次,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工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履行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视管理职责,落实“劝阻、制止、报告”工作机制,抓好公共充电区域停放、充电秩序管理。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室内充电,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现场、物业小区、老旧小区、直管公房、公租房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四)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紧盯重点工程,确保重点工程绝对安全,指导各街道乡镇要严格落实小型工程管理办法,全覆盖检查,遏制小工程亡人事故多发的势头。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防火、防风、防滑、防高坠、防触电、防坍塌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管,有效压减建筑事故。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宿舍安全,严查用火、用电,严防建筑工地宿舍火灾事故。

(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要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作为安全重点来抓,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高发期间,不得麻痹大意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及相关事故教训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力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重点检查基础台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承发包管理等内容强化隐患治理力度,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对物业企业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巡查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专业第三方进行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操作,约定安全生产职责并签订责任书。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13日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开展通州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及时向各参建单位及有关单位传达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及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5月14日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带问题施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在监工程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发现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作进一步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至年底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不托底的薄弱环节,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同时,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不断提升施工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全力治理隐患提高对安全生产危险性的认识,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增强责任感,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治理,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确保重大隐患台账上的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全部销账。

(三)严格检查执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组织专家力量加强指导服务,提高检查水平,要深入包片属地实地,严督细查,开展多轮次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统筹疫情防控。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做好信息报送。要注重专项整治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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