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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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住建委发〔2022〕24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2〕182号)文件要求,在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2〕182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消防安全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查找、坚决整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织密筑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了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成员、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管理科,成员包括工程管理全体成员。

三、检查重点

对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要求,结合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等3个方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深入查找当前消防安全责任不实、管理标准制度缺失不足、风险隐患治理逐级弱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严等问题,拉列问题清单、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深入排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健全组织。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各层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安全专题汇报、开展形势分析、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提出问题解决办法。

2.完善制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履行安全首要责任和牵头作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防火技术方案、火灾处置及应急疏散预案;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挂牌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制度按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成效明显。工程监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程序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3.落实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编制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

(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治理

1.动火动焊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用火证审批制度,严禁私自动火动焊作业。深入查找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看火人制度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前应清理现场可燃物,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离开作业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存在动火、动焊与保温、防水施工等交叉作业现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氧气瓶和有损坏的乙炔瓶,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进行有效隔离和防护。

2.可燃、易燃物品管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内的可燃、易燃物品应定期清理,对季节性杨柳飞絮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特别是老旧小区节能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从室内向外丢弃烟头等行为。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网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临时用房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建、且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木料、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建筑垃圾或材料,及时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和物品。

3.用电设备和用气管理。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老化的电线和用电设备及时废旧换新,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配电箱、弱电井、强电井电线交织,并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严禁电线未做穿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周边。UPS电源及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保养检测必须到位。施工现场严禁食堂操作间油烟道、烤炉箱内油渍堆积过多,应及时清洗干净。严禁在生活区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

4.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严格管理电动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充电;查看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施工用电动车辆使用台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严格按照《2022年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通住建委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严格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保持通风,库房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考虑防火要求,危险化学品库房内严禁存在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明确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划分,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应符合安全规范。严禁随意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装置。

6.消防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施工现场相关消防基础设施运转应齐全好用,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对隐患问题及时消除整改。

(三)深入排查违法违规行为

1.工程项目合法性。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审查证明文件或备案凭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备案。对消防救援部门抄送的建设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2.加强消防验收管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消防验收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审验监管衔接、信息共享机制。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阶段(8月30日前)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立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职责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抓好2022年度收官攻坚重点整治任务推进落实,开展安全消防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带问题施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开展通州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及时向各工程参建单位传达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及要求。

(二)严管严控阶段(9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闭幕)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全面梳理上账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推进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检查,对于未整改和整改不达标的,要逐一制定“一事一策”严管严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组织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定点看护,严防死守,充分发挥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应急处置小分队等力量,坚持24在岗值守,随时备战、应战,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火情,全力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对在监工程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发现问题严重的项目,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作进一步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结束后)

全面系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工作措施,持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推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的又一次高规格专项整治行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作为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主线工作、重要抓手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顺畅衔接、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实施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集中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宣讲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实行“零容忍”,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强大声势。要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全面普及消防常识,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大督导力度,从严问责处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督办工作落实,对工作迟缓、整治不力、火灾频发的,将进行从严查处;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的,将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发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

(五)统筹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安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在实施检查时,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要注重大检查工作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深层次原因,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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