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3 18:27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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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通州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

1.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一是整体谋划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周密部署。通过成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区统计系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统计系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布置会议,延伸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到街乡及相关部门,全区各部门紧密合作、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全面推进全区统计督察整改落实落地。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督察整改落实到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基层统计所业务指导和培训等举措全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压实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责任。一是积极推动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解读二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党校。为推进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防惩统计造假文件,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切实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元在通州区党校2021年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对统计工作与统计法规进行了专题讲授,培训干部共35人,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全区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三是为推动相关部门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向全区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和街道乡镇共发放《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摘编》400本。四是在《通州统计》手机报设置普法专栏对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范面向全区党政正处级(含)以上和市统计局正处(含)以上领导进行广泛宣传。

(二)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能力

1.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法治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各项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2.注重学习引领,率先垂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始终把宪法、统计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8次。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举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全员讲座,邀请北京量权律师事务所主任薛莲律师进行讲授;学习重大统计违法案例;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旁听庭审活动为契机,全员观摩庭审程序,2021年统计系统全体学习共7次。

(三)扎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完善统计制度管理体系。一是依法修订完善了法治、办公、安全、财务、人事、信息发布类共计49项制度,其中修订完善了局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本年度局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同时完善科室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制定并实施《通州区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压实地方责任,将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考核纳入到区政府对街道、乡镇政府的年终绩效考评范围

2.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一是按照工作要求,统筹对各业务科室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全年共对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时梳理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司法局备查。二是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清理,

3.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一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手续,规范统计调查行为,认真执行《北京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年度依法审批区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项,即商务局《2021年通州区重点商业单位春节期间销售情况调查》。完成4个调查项目的申报,并先后按期完成调查。二是严格按照《北京市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规范统计调查证的核发和管理。根据本年度调查任务为专项调查聘用的调查员办理调查证,本年度共办理727人次,并要求调查完毕后全部回收上交销毁

(四)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

1.按照国家局和市局要求,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按季度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记录,监督领导干部行为。年初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局队干部考核制度内容,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全员责任体系。

2.建立局队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和《北京市通州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并利用局队召开的通州区统计协调联动机制成员会议和街道、乡镇统计所长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问责制,压实责任、确保落实。

(五)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1.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进社区进乡村、制作宪法与统计法律法规微视频、重温宪法宣誓、征文、线上有奖知识竞答等多形式活动,建立包括微信公众号、单位电子屏、等普法阵地,全方位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保密及国家安全的法治宣传。  

2.进一步扩大统计影响力,开展2021年度“统计开放日”活动,以“服务副中心 开启新征程”为主题,通过视频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统计产品展示、现场业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追溯统计事业的红色基因,传承统计文化,继续统计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政府统计联席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的各级领导和企业代表300余人应邀参加。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领导到会指导,通州区委常委、副区长郑皓出席并讲话。

3.为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企业的指导思想,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利用年定报培训的契机,通过发放《统计十三个“不得”》《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统计》的宣传折页、制作PPT进行会前讲法等,让企业人员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依法统计的重要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全年通过培训的会前讲法和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普法宣传,共发放统计宣传折页10000份。

)规范开展统计执法与执法监督

1.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1年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560家,其中:简易处罚21家,立案处罚21家。先后抽调执法队员2人次,协助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对京外地区开展执法检查、统计督察工作。人均办案量、人均处罚量均超额完成任务,职权履行率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统计系统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利用“北京通州统计”公众号、通州区政务网站及时公示拟开展检查的单位名单,依法有序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上报统计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北京市统计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北京统计信息网集中公示。

3.构建常态化统计监督。根据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区政府统计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在公众号、通州区政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构建统计机构与统计调查对象互相监督闭环。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巡视协作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思想认识需要再提高。结合统计具体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我们提高站位,深刻学习,进一步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统计服务,为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2.继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要持续跟进局队各项工作取得的实效,扩大统计宣传广度和深度,提升统计影响力。同时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领域,不断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按照市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工作机制、统计督察整改、巡查“回头看”等各项依法统计工作中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提要求、抓落实,不断深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建立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强化统计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等制度,依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手续、统计调查证的核发和管理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另外,组织各部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并获得5项奖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多渠道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干部及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三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积极推动本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督促检查《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建立完善《北京市通州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与区委巡察办建立了统计巡察协作机制,同时制定了《通州区统计巡察工作办法》,推动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融合。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1.继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入党校,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

2.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时完成违规干预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审核和验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对防惩统计造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签署责任书,确定各科室、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要责任和任务,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落实领导干部与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加强全系统法治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治讲座,全年不少于2次。按照《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适时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在线或者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2.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设置以分管领导、法规科与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合法性审核机构,积极参与市区业务培训,建设能力素质过硬队伍。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清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一致

3.积极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开展全区统计诚信单位认定,逐步推行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配合全区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发挥统计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作用。

(三)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做好日常普法的同时把握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围绕统计年定报等重点任务,联合专业科室主动服务企业,“送法进企业”,集中法治培训、微信公众号推送、知识问答、征文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对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

2.主动沟通提升部门联合执法质量积极与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统一部署共同行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根据2021年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取得的经验,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共同研究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并制定联合执法抽查计划,增加部门联合频次和检查单位的数量,通过多元化的监管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积极对接市统计局和区级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协同做好法治宣传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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