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防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3 18:20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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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防办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1年通州区人防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人防办的工作部署,着力强化防法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法定职责的履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较好地遏制了各类违法现象的发生。现将我2021年法制政府建设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办领导高度重视法制政府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保证了法制政府建设作有效推进。

(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我办的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办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谈判、调解;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参与信访接待;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我办审查合同30件,修改合同15件,法律咨询35人次,法制讲座一次,参加谈判,协商3次。法律顾问在办的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内部、外部法制审核工作。按照要求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过严格审查报送司法局备案。

2.加强政府合同审核备案,为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权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职权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了再规范,进一步优化了审批办事流程,规范了行政审批各种行为,压缩了时限,完善了告知、听证、公示等制度,强化了审批责任。为此我办制定了《通州区人防办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通州区人防办行政许可一次告知制度》、《通州区人防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通州区人防办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通州区人防办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了《(人防工程)审批办理流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内部职责分工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

1.严把“结建”审批关,对报审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受理-审核-复审-审定-告知”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所有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同时监督已经审批的项目不能出现规而不建、批而不建或拖而不建的现象;对不按规定要求建设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行为都不能随意更改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项目,不能随意降低抗力等级和防化等级,也不能随意缩减建设面积。工作中,坚持依法依标办事,突出抓好法律法规落实,坚持依法办事,今年来,我办自觉维护“结建”审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推进人防工程“结建”工作有效落实,较好的完成了人防工程“结建”各项工作任务。

2.在人防工程拆除、改造、使用和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工作中,不拖沓、不懈怠,认真细致的核查报批人提出的申请,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认真履行行政检查职权和行政处罚职权。

1.加大对在用人防工程的日常巡查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做到隐患清、整改方案清、消除隐患时间节点清、责任制清,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2492人次,检查人防工程1065处,排查处理各类隐患1364处。

2.开展培训,提高能力。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对《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稿)》《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进行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职权时,全面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

(六)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人防法治建设不断推进。

认真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法处置,工作由“有一办一、举一反三”向“整治根源、未诉先办”不断提升,群众诉求问题大幅减少。通过坚持“两项机制”、“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诉求解决水平,扎实将“接诉即办”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共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53件(次),响应率100%,解决率100%,无矛盾激化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七)坚持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确保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得到严格执行,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变形、不走样。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根据工作任务要求的增加、变更及时调整完善决策决议,并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对人防建设的意见建议,主动“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人防工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主动更新人防工作信息,积极跟进群众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3.加大对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度。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掌握执法要领,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加强人防执法档案管理,严格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进一步确保了资料的完整性,提高了案卷归档工作的规范性。

(八)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国际民防日”、“国家防灾减灾日”、《人民防空法》颁布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期间,大力开展《宪法》《国防法》《防灾减灾法》《人民防空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相关知识、解答困惑问题等。我办在12月3日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民诵读”活动。全办42人参与了此次活动。在活动中我办调研员张茂忠带头诵读了相关内容。此外我办还举办了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的法制讲座,邀请了单位的法律顾问唐长城律师给大家讲了家庭与继承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在12月7日我办组织了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办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

1.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原因是:人防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未达到实际需要,沿用举办大型纪念活动、上街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远未实现人防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普及化和国民教育化。人防宣传教育内容还不能使群众产生极大兴趣,单纯说教的方面比较多,内容陈旧手段单一,不新颖、枯燥无味,引不起群众的兴趣。

2.人防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强。原因是:依据司法局相关政策规定,事业人员不再具有执法资格,我办原有的事业人员执法证全部收回,对我办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影响。

3.人防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原因是:人防法治理念还不牢固、实践能力较低。人防法治体系尚未健全,缺乏有效的人防法治建设指导体系、规范的人防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严密的人防法治建设考核体系、有力的人防法治建设监督体系。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办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把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办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发挥办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办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建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人防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全办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和年终述职。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宣传学习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多措并举,大力普及人防法律知识。一是开展人防法律知识培训。结合人防进社区工作的开展,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进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知识等宣传培训。二是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际民防日”“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针对人防干部、人防工程使用人进行人防法律法规培训。

2.深化改革,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和“联合验收”体制机制,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在现有基础上加快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质量监督工作。坚持公益优先的原则,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导向,充分利用人防工程,积极推动公益便民项目的开发利用,为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有效服务设施。加强人防日常工作的法制化管理,用法制规范日常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规范人防施工合同的法律规范化审核,依法依规开展好人防建设工作。

3.狠抓落实,加大人防法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人防法治建设指导、制度、考核、监督体系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现象的发生,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以人防事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以服务人民群众为落脚点,建立健全人防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人防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与法治人防建设相配套的各项责任制,如依法行政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制等。同时,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使各项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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