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辰代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日期:2021-10-22    来源:转载自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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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李辰代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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