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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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财采购文〔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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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关于通州区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

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委办局:

为加强和规范区级预算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费支出管理,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12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区共享原则,我区将全面共享本期市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采购结果,按照市级框架协议开展相关工作,不再签署区级框架协议。具体共享工作及后续定点服务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区采购中心)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执行有效期

协议执行有效期,以市级框架协议规定的有效期为准,为2020109日至20221231日。

二、互联网接入服务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预算单位以LANSDH方式接入互联网(外网)的项目,不包括内网、专网接入服务。

根据《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各预算单位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小于400万元的按照定点采购方式执行;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

三、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流程

(一)互联网接入定点服务商信息查询

预算单位可以在通州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首页的“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栏目中,点击进入“互联网接入定点”,即可搜索查询本期互联网接入定点服务商信息。

(二)采购流程

预算单位应登陆通州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完成具体采购项目立项。根据互联网接入定点服务项目使用范围规定,400万元及以上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应进行“项目采购立项”,并委托区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400万元以下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应进行“定点采购立项”,登陆通州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在“定点采购”模块中选取“互联网接入服务计划”完成定点采购计划立项、供应商选取、合同签订、验收结算等工作。

(三)预算单位应及时与服务商办理结算,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打印结算书,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完成资金结算。结算书是记账凭证重要材料之一。

四、入住办公大厦或小区的互联网接入管理

预算单位以租赁或其他形式入住办公大厦或小区,且互联网接入服务由该办公大厦或小区统一提供的,预算单位可在保证办公且价格不高于同带宽协议采购价格的情况下直接与所在大厦或小区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签订合同。

五、资源共享

我区将全面共享本期市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采购结果,并按照市级框架协议开展相关工作,不再签署区级框架协议。

六、监督检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6号),我局将组织对互联网接入定点服务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市财政局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请各预算单位协助做好对服务商履约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时反馈互联网接入管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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