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0〕9号)(失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通州区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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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0〕9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通州区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通州区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措施

2020年,通州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促消费增长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增长对全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立足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发展大局,围绕“明确重点、抓好统筹、培育亮点、实现升级”的工作思路,更好地统筹推进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信息等行业融合发展。为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供给,促进重点项目有效实施和运营,深入培育消费增长新动能,稳步推进全区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安全便利品质消费的需求,制定以下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措施。

一、推动服务消费快速增长

(一)打造旅游、文化、影视、娱乐业优质项目和产品。提前谋划,研究推出疫情结束后部分景点、旅游线路的优惠措施、特色产品和主题活动,根据季节和节日特点,推出适合市民、游客户外活动消费的“洗肺”之旅、“透气”之旅、“放风”之旅,丰富产品供给,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活跃运河文化特色旅游消费市场。利用短视频、新媒体、“网红”打卡地等营销手段,推广健康旅游产品和消费理念,多渠道吸引自驾、亲子、休闲等旅游消费。全年推出不少于10条主题旅游线路,不少于3个演出精品剧目。推动宋庄艺术小镇、张家湾设计小镇深化文创产品开发,优化“副中心礼物”产品供给。全年力争新增影院2家,推进影院设备更新升级。支持“音乐+”城市文化生活融合创新,充分利用台湖演艺小镇、国家舞美基地、现代音乐学院等资源,结合辖区内现有闲置厂房打造livehouse小型音乐场所,促进演艺消费,加快优质项目落地进度。加大对文化、演艺活动等宣传推广。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宋庄镇、张家湾镇、台湖镇、梨园镇、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健身和体育消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赛事。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城市公园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进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全市关于全民健身消费补助措施,探索组织开展电子竞技、健身、操舞、球类各种网络赛事,促进居家健身器材销售。年内创建2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建设10公里社区健走步道,80套健身路径,10片足球、篮球等多功能运动场地,举办10余项赛事活动,满足疫情结束后广大群众健身、观赛等需求,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活力。(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通州公安分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高品质教育。积极推进建设2所国际学校,支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实教育专项规划,有效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促景山学校、首师大附中通州校区、北京二中通州校区等品质学校建成规模并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新增幼儿园学位,全面推进完成无证园转化工作。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和服务力度。依托互联网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方式。(区教委)

(四)扩大养老服务消费。针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护期间的运营压力,制定扶持补贴措施。严格落实《北京市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阶梯式补贴方式引导社会家庭开展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完成7家乡镇养老院升级改造,新建养老驿站20家,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宣传和扩展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形式、新政策。(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家政服务消费。制定实施《北京市通州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市级开发的家政企业共享员工服务平台,引导区内企业在家政派单环节加强共享互助,提高家政服务供给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家政诚信体系,通过“人证合一”提高并强化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度。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扩大和促进家政服务消费。2020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1000人次。(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通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能力。落实国际医疗服务、护理服务业等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按照《北京市国际医疗服务发展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加大对优质医疗资源的整合。探索利用互联网渠道深化中医互联网诊疗和治未病等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区卫生健康委)

二、促进商品消费稳定增长

(七)推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场实施“一店一策”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贵友大厦、蓝岛大厦、北京华联、人民商场等企业的改造提升,指导属地对辖区内传统商场,组织实施升级改造,各相关审批部门对项目实施、广告牌设立等审批事项提供支持。持续有效提升重点商圈的活力和品质。制定改造升级方案,通过提升硬件环境、转变经营理念、引进特色品牌等。鼓励传统商场积极争取市级“一店一策”项目资金支持。(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区国资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梨园镇、通运街道、北苑街道、中仓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商圈改造提升。发展特色商圈和街区,提升消费环境。充分研判现有重点区域的商圈、街区资源,打造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和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繁荣夜间经济,建设以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为代表的夜间经济示范区,打造梨园商圈、运河商务区等一批活力街区和高品质商圈。规划集约型邻里商业中心,引导支持商业服务综合体和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加大对商圈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做好区级特色消费街区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商圈集聚效应。(区商务局、运河商务区管委及相关街道、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大型商业载体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大力发展首店经济,落实首店示范项目支持政策,对在本区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及授权代理商给予支持。培育展示推介载体,支持首店入驻及品牌新品首发。鼓励电商平台、第三方机构等引导国际品牌在区内开设首店。(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节能宣传促消费。丰富节能宣传产品供给,引导区内苏宁易购等销售企业开展节能产品系列促销活动,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节能、智能、高效的家电产品。鼓励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统筹加强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进一步便利社区消费。推进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布局建设。制定进一步促进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发展布局和促进社区商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设立智能厢式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等非固定网点,弥补空间不足短板;推动网点短缺区域精准补建,促进连锁便利店、早餐等社区商业发展,全年再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120家。鼓励发展便民消费新模式,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探索支持前置仓等新兴业态,利用智能自提柜、指定设施空间等末端设施,推广定点收寄、定点投递、预约送餐等“无直接接触配送”服务模式。鼓励大型连锁企业运用自助收银、刷脸支付等新技术,提升门店数字化水平。鼓励无人超市(便利店)、生活性服务业线上线下创新融合的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乡村消费。推动“互联网+流通”农产品消费,鼓励发展农产品“直采直购”、“农超对接”等流通模式,搭建农业企业与电商企业购销平台,引导区内农产品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增强特色产品的辨识度和知名度,促进乡村消费增长。(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融合发展

(十三)打造夜间经济2.0版。统筹推进重点区域夜间经济发展规划。丰富和发展夜间消费环境和场景,新发展1条以上“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分析和研判夜间经济的重要节点,瞄准暑期、夏季等高峰时间,提前谋划“点亮夜京城”系列繁荣夜间经济措施和主题促消费活动,在夜游、夜展、夜读、夜市等方面挖掘消费潜力。改造提升梨园夜间经济商圈,增加文化类、体验类业态;培育宋庄小堡、月亮河等夜间消费区域。(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梨园镇、宋庄镇、新华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扩大信息消费。拓展信息服务平台助力服务消费,宣传和落实鼓励直播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市级相关扶持政策。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加大力度推动在线诊疗、在线培训、在线娱乐、在线体育等信息服务消费。(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汽车类产品和服务消费。挖掘汽车销售企业网上销售潜力,积极帮助汽车销售企业争取市级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引导实体汽车销售商加强与网络购车平台合作,鼓励车商增加视频VR看车、送车上门等服务,鼓励车商开发软件,增加网上看车卖车功能,便利消费者购车。适时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节活动。(区商务局)

(十六)发展连锁经营促消费。深入挖潜骨干企业,进一步增加规模以上连锁企业数量,支持品牌企业拓展经营规模,争取不少于2家规模以上连锁企业纳统。加大示范项目培育,重点支持便民商业、餐饮服务等民生领域的项目,满足品质消费需求。(区商务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培育新型消费服务载体。扩大基础设施供给,支持企业将可利用的疏解腾退空间改建为大型商业设施。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区等场所探索建设文化时尚中心、健康管理维护中心、养生养老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新型载体。利用闲置可利用人防工程开设便民商业网点,探索存量设施空间合理利用模式及长效机制。(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商务局、区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创新性政策试点落地。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外籍人才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依托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一批创新和改革举措,促消费增长。(区商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打造促消费活动系列品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推出系列促消费增长活动。利用暑期、国庆等节假日、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时尚消费、品牌消费、餐饮消费等活动,繁荣活跃消费市场。5月至12月的促销活动主题包括:餐饮促消费活动、“夜经济”推广活动、品牌快闪活动、汽车消费活动、消费扶贫活动、重阳节促消费活动、老字号品牌对接活动等。通过活动,聚合多种业态品牌及商品资源,吸引优质资源激活通州消费活力,推动和促进我区消费增长。(区商务局)

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指导支持商业服务、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卫生健康等行业,强化服务质量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落实,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培训体系,加强服务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优质服务品牌。推动行业服务质量提质升级,打造有温度的“副中心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环境建设,探索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预约服务机制,让各类人群实现无障碍消费。(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优化监管服务,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创建,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商业运行环境的监管,打造商务诚信经营体系,优化监管服务,执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一区一照”登记流程,推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同办”,为副中心重点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区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总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继续发挥总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作用,建立区领导定期调度机制,由区政府主管领导调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统筹推进全区促消费增长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对各行业各领域影响分析,结合行业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努力减小疫情对全市消费市场影响。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定期沟通总消费、服务消费等数据指标。(区商务局、联席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政办发〔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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