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9〕1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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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9〕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通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8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913号),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民主和谐公平正义的法治通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施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以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施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施行《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工作安排

(一)实施准备阶段

201910月底前,完成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专题培训等实施准备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

201911月下旬,区司法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工作负责人召开全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会暨培训会,对涉及的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进行全面部署。

(三)冲刺攻坚阶段

20191220前,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文字记录统一规范,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重大执法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

(四)全面推行阶段

202011起,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正式施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评估,于20202月底前完成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汇总评估情况,迎接市政府组织的“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评估。

(五)整改验收阶段

20203月中旬前,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针对市、区两级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单位的法制部门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相对固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流程。区司法局协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区政务网开设专门公示栏,集中公示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的内容,按照公示的统一标准、格式,由法制部门审核无误后按时报送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机制流畅运行。

(三)强化执法保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移动执法记录等执法设备的配置,有条件的要建设具有视频监控且有安全检测的询问室、档案室等场所,着力解决当前执法记录设备短缺、陈旧、类型单一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能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综合采用文字、照片、语音、音像记录等形式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为留取直观有力的证据、规范执法的监督、依法履职的保障发挥重要作用。

(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区司法局负责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检查监督,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一线执法骨干人员。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轮训工作,要制定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全年面授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政策解读:解读:(通政办发〔2019〕1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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