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8〕3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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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18〕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京政发〔2018〕16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目标

三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统一、查管兼容”的城乡一体化国土调查数据信息平台,提升调查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二、调查工作任务

按照北京市三调确定的总体工作任务,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建立区级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数据库。具体任务如下:

(一)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查清全区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二)开展土地权属调查

结合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地籍调查工作,将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成果落实在国土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等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四)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在开展三调的同时,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工作。按照三调的分类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的数据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

(五)建设国土数据库

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库规范以及本市的细化要求,组织数据库建设单位建设区级数据库,配合市级开展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国土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

(六)成果汇总

汇总调查区范围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编制土地利用图件和专题图等。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北京市三调的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至2019年底,开展三调工作,2020年汇总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具体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

2018年底前,充分做好通州区三调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实施方案审批上报备案、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上报工作,启动试点村的调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9年上半年全面开展通州区三调实地调查、区级数据库建设和区级自检工作。

(三)成果汇总及上报阶段

2019年下半年到2019年底,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汇总,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组织开展全区三调成果更新工作。

(四)成果验收及总结阶段

2020年完成全区统一时点更新增量数据调查和数据库质量内、外业核查、数据库质检和整改,接受市级、国家级对通州区三调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区级三调各类汇总成果,启动三调总结工作。

四、调查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本次调查工作中,区政府成立北京市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的副区长阳波担任,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通州公路分局、区广电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主任由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郑皓担任,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五、调查主要成果

本次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市区两级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汇总形成区级各类土地分类面积、土地权属信息、城镇村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耕地坡度分级面积和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数据。

(二)图件成果

编制形成区级土地利用图、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图、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专题图、各类自然资源分布图、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三)文字成果

编制形成区级三调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以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区级三调一体化数据库、上报数据库、基本统计数据库、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数据综合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本次调查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及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区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调查成果的质量把控

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要加强成果质量把控,对调查质量实施全流程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三)加强经费保障及安全管理

本次调查经费由市级财政按调查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中要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认真做好调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确保调查工作廉洁高效、安全圆满。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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