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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10-16   文章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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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以下简称我局)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按规定对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主要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审计组织审计区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通州区审计局为通州区政府直属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1家社会团体,分别是北京市通州区专项审计工作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内部审计协会。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计2775.3万元,较2016年收入增加98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53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9.97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其他收入0.77万元,占收入合计0.03%。
  (二)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74.54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9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36.37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44.56 %,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73.63万元;项目支出1538.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44 %,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910.1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  
  (三)2017年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9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5%;住房保障支出(类)79.93万元,占财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96.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92.1万元,增加8.33%。
“审计事物”(款)2017年度决算 2496.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2.1万元,增长8.33%,较2016年度增加1030.4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项)2017年度决算958.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13.93万元,较2016年增加120.37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中不包含2017年度新录用的事业人员工资、全员正常调资、物价上涨等因素。
  “审计业务和其他审计业务”(项)2017年度决算1538.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1.83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10.1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施工进度加大督促力度,并对事务所审计结束的项目加快复核,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的审计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43.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9.39万元,增长 15.62 %,较2016年减少143.51万元。其中: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17年度决算6.0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和年初预算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0.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8.98万元,减少98.7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局发放。
  3、“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79.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9.93万元,增长100%,较2016年度增加13.43万元。主要原因此项费用年初预算未下达到我单位和人员正常调资导致的支出增长。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情况。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36.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9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5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24万元减少10.19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5.81万元,减少了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0万无增加,较2016年减少2.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1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08万元减少5.9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支出,2017年11月份接待市审计局领导一行7人来我局开展管理改革调研工作,公务接待费为0.1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4.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没有对现有公务用车进行更新,现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减少了使用次数,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燃料费0.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20.23万元,和2017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84.76万元,其中:汽车1辆(1辆应急和机要使用),25.5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9.1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此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XX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