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09-19   文章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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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9、负责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承担区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2、统筹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包括通州区人保局本级、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州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通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26232.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221.6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6207.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8347.3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7859.92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6661.8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931.5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734.62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19.34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3.0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5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为269.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为99.57万元,服务类采购169.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根据财政统一安排,对我单位的2017年度通州区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项目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二、2017年度通州区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情况

为贯彻落实《通州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工作,着力优化全区人才发展环境,制定了《通州区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按照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由我单位负责推进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2.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管部门:人才服务科

项目属性:延续项目

项目负责人:徐瑞雪        联系电话:81595306

3.项目资金

项目总预算: 177.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7.1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金额:177.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7.1万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77.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7.1万元

4.主要内容

(1)申请条件:

申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为当年新引进人员,并与通州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享受购房补助的人员引进时间不超过3年且在通州区合法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

二是申请人属于《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

三是申请人属于引进当年《通州区人才导向目录》所列范围。

(2)政府特殊津贴标准

①第一层次人才每月5000元;

②第二层次人才每月3000元;

③第三层次人才每月2500元;

④第四层次人才每月2000元;

⑤第五层次人才每月1500元;

⑥第六层次人才每月1000元。

政府特殊津贴由区财政全额负担,自审批之日起连续发放3年,3年内离开通州区工作的,自动停止发放津贴。

(3)购房补助发放标准

新引进的人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在通州区合法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可按下列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第一层次人才可享受200万元;

第二层次人才可享受100万元;

第三层次人才可享受50万元;

第四层次人才可享受30万元;

第五层次人才可享受20万元;

⑥第六层次人才可享受10万元。

购房补助由区财政全额负担,自审批之日起分5年发放,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发放期内离开通州区工作的,自动停止发放补助。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预期总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我区人才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对照世界一流的标准,加快聚集城市副中心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推动全区人才队伍朝着国际化、高端化的方向发展。

2.阶段性目标

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是以“两区”“两高”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统筹抓好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实现区域人才发展环境明显提升,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评价指标的研究过程及最终设定指标、标准

按照《通州区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的发放,通过对人才的扶持激励其为通州、为所属行业领域多做贡献。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得分85.76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个别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2.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决策依据不够充分。

3.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过程控制和执行不够有效。

4.项目部分内容实施产出绩效不够显著,满意度调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1.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完善绩效指标设置。

2.加强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3.完善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4.切实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件:通州区人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