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连成等免职的决定

日期:2018-09-30    来源:通州区人大常委会

分享:
字号:        

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

刘连成、邓张恒一、霍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志娇、栾鸾、翟福生、王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