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2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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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1

通州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2号)要求,深化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副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理,推动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着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取缔一批非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全区挂账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挂账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区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治理内容和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行业覆盖、重点行业突破”的原则,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明确本属地、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重点消防领域

1.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以及腾退厂房改造的库房。巩固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成果,围绕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腾退厂房改造的库房,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三合一”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腾退厂房改造的库房消防安全不达标,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距离严重不足、消防器材设施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违规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到2020年,全区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及腾退厂房改造的库房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围绕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治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到2020年,全区老旧小区、大屋脊筒子楼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公安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领域

围绕铁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等,重点排查治理高速铁路和干线铁路沿线人员密集区段,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控制保护区,道路和交通设施、危旧桥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仓储物流基地、集贸批发市场、棚户区、危爆品场所及堆物堆料行为等衍生的安全隐患,以及地面公交、省际客运、旅游客运、危货运输、机动车维修、水域游船、汽车租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20年,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铁路和轨道交通保护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控制。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通州公路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施工领域

围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运河商务区、环球影城等重点工程,深入排查治理深基坑边坡、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重点排查治理无规划许可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通州区小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87),重点排查小型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问题。到2020年,有效治理建设施工领域和违法建设挂账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新城中心区建管委、区文化旅游区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运行

围绕燃气、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等城市运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治理3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线、燃气设施设备和市政消火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2020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摸清全区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防止管线占压隐患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危险化学品

结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41号),围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经营、重点使用单位和运输单位,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到2020年,完成挂账安全隐患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医疗机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通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教委、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工业企业

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重点排查治理涉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白酒制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挂账重大安全隐患,工业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通州公安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围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排查治理设备设施运行、大客流控制、燃气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委、区质监局、区体育局、通州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特种设备

围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梯、“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使用时间达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建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到2020年,完成建档电梯整改,电梯运行安全可靠性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地下空间

围绕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重点排查治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或改变备案用途使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使用,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等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安全隐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民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等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安排

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属地政府全面负责、行业部门分类推动、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一)制定方案

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市级部门方案和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行动方案并结合区级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量化指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建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依法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信息。各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建立和管理本辖区安全隐患台账,并将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安全隐患一并纳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辖区隐患台账,形成全区安全隐患总台账。

(三)销账核查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隐患整改情况,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和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资料。乡镇(街道)要对挂账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责任主体、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行业部门等单位进行复查,并对达到整改要求的挂账隐患进行销账。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属地做好复查验收销账工作区政府组织账隐患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四)总结评估

每年12月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管,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并加强与中市属企业和驻区部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一本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办法,并将挂账隐患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政府绩效考核。

(三)强化政策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牵头落实村民宅基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使用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分别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推动解决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城市运行保障从业人员居住、困难群众帮扶、企业退出及有关人员就业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挂账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解读,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宣传隐患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并对隐患问题累积、整改不力、出现反弹的责任主体以及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建立舆情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安全隐患治理。

(五)构建长效机制

研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绘制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电子地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积分制等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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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通政办发〔2018〕29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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